政府领导

职  务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工作分工

主持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联系化工、新金属材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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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民族宗教、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联系文旅康养产业。联系禾滩镇。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属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教育局(新晃一中、职业中专、县幼儿园、恒雅中学及其他县属学校)、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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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交通运输、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邮政管理、供销工作。联系商贸物流产业。联系扶罗镇。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交通执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联系广铁集团在晃办事机构、县残联、中国邮政集团新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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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联系凉伞镇。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团县委、县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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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移民、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联系特质农业产业。联系中寨镇。 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林业局、县中药材办,协管县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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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司法、信访工作。联系晃州镇。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通管理中心)、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新晃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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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化、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科技、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电力、通信工作。联系商贸物流、化工、新金属材料产业。联系鱼市镇。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中兴总公司留守处。协管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工商联、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湖南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晃分公司、中国电信新晃分公司、中国移动新晃分公司、中国联通新晃分公司、中国铁塔怀化分公司新晃办事处、中石化新晃县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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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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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工作分工

协助县长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县数据局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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