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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全局协调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杨长锦,联系电话:0745-6232158。

    (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室。负责处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人:田明亮,联系电话:13874440781。

    (三)法规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查处跨县(市、区)重大违法案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省、市级行政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审批、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人:陈敏,联系电话:13787457676。

    (四)改革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人:吕韦慧,联系电话:0745-6232172。

    (五)乡村产业发展和市场与信息化股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人:姚俊杰,联系电话:0745-6232187。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人:田华,联系电话:0745-6232152。

    (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负责人:姚军,联系电话:0745-6232157。

    (八)安全生产监督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综合统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姚金萍,联系电话:0745-6232153。

    (八)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农作物种业管理)。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人:李鑫,联系电话:0745-6232167。

    (九) 养殖业管理股(畜禽种业管理)。起草渔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人:陈光清,联系电话:0745-6222797。

     (十)农田建设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人:姜华,联系电话:0745-622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