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改革、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主抓政治建设、人大、政协工作、组织建设、主题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深化改革、财源建设(含争资争项争政策)、文旅融合发展、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国有“三资”清查处置、政务效能系统考评、预算绩效管理、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创建、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健康新晃、审计问题整改、统计监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共机构节能、“领着学、带着干、逼着办"预警问责挂牌情况、大政研工作等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主抓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党建带群建工作、平安和法治建设(社会稳定、依法治县、安全生产、金融、债务风险)、市对县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5+N"现代化产业新体系建设、“贯彻党的二十大锚定新目标奋力闯创干”、服务产业园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上企业培育和助企纾困行动、教育工作、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含河长制)、林业(含林长制、森林督查)、重大项目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含田长制)、质量强县工作、市场主体培育、社保医保基金征管监督、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城市管理、住房、燃气保障、大督查工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