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政务服务中心解读《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08-25 17:39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新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公布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晃政办发〔2023〕7号),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上级有调整要求。贯彻落实《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国家、省有关部门对2022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要求各地区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

2.有重要现实意义。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推动行政许可权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运行,对于规范部门行政许可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调整事项。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名义就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组织29个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调整实施机关涉及县、乡镇的事项,并在与相关单位多轮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召开会议协商沟通、征求意见。一是召开新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协调会,会上印发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和各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再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初稿。二是将《新晃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经司法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通过。县司法局对提交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司法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四)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因省清单的调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县清单2022年版264项的基础上,删除7个事项,并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清单共纳入257项行政许可事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新晃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0项,第二部分是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