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姚森辉
电话:0745-6365777
机构职能: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 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机构名称: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刘超
电话:0745-6224818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乡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本乡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农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负责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李双材
电话:17774574576
机构职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均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扶贫“十大项目”的汇总(与镇各工作组的联系)、各工作队出勤考核和统计、小康社会建设、内务建设、扶贫宣传报道、图片收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件的分类交办和回复、社会扶贫网等网络化的管理、负责脱贫人口的管理和材料收集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更新、业务表册的汇总、负责经发办和扶贫站内事务管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邹林均
电话:15111551057
机构职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文化体育卫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社会救济、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黄强
电话:15807428594
机构职能:主持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全盘工作。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工作;承担人民信访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机构名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廖翊名
电话:17377757745
机构职能: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姚巍
电话:13874561377
机构职能: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服务群众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综合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江明亮
电话:13787457502
机构职能: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机构名称: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吴畑均
电话:17775919249
机构职能:负责“六办”及其他中心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政务服务公开等工作。做好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做好“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机构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张良泽
电话:18507452020
机构职能: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同意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镇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