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湘怀新)应急罚〔2024〕57号
发布时间:2024-10-29 08:48 信息来源:新晃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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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人) |
新晃县梁**烟花爆竹经营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227MA********;经营者: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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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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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股室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执法人员 |
钟林、吴光乾 |
案件来源 |
本级交办 |
检查方式 |
现场检查 |
处罚单位 |
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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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湘怀新)应急罚〔2024〕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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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10月16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新晃县梁**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数量为250箱烟花爆竹,实际储存了264箱,超量储存14箱,超过该经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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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
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相对应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决定给予新晃县梁**烟花爆竹经营店经营者梁**人民币壹仟壹佰元(1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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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