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县卫生健康局
- 负责人:姚贤能
- 电话:0745-6222166
- 机构地址:新晃县卫生健康局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晃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健康局设下述12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卫健系统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党委的指示、决定。掌握卫健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负责党委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内文件的处理工作、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党委印鉴。负责卫健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对系统内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办理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党委、纪检组的领导下,承办本单位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卫健系统内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和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外培训和智力、资金引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信息股(爱卫办)。承担健康新晃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职业健康股)。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体制改革股(医改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科教股、保健工作办公室)。组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和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七)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九)人口监测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和督促全县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乡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创建工作;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股。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导乡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宣传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股。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指导乡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三、下属单位
1.县人民医院:负责全县医疗急救,综合医疗服务;负责全县医疗业务指导。
2.县中医医院:负责中医药技术的应用、推广,综合医疗。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性疾病防治规划;负责中毒事故等卫生突发性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采样检验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健康相关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学评价,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卫生检测检验任务;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及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4.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规划,依法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负责各类卫生许可和许可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母婴保健机构以及健康相关产品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对卫生违法行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和执行处罚决定;受理卫生问题的投诉、举报及卫生咨询;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收集、分析、报告卫生监督信息,负责对乡镇卫生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两非案件调查处理。
5.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医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整治、计生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手术服务等;各种妇幼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
6.晃州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黄建勇。
7、晃州镇兴隆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杨良文。
8、中寨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杨代勇。
9、凉伞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姚立波。
10、扶罗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蒲伟坪。
10、林冲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陈浩。
11、贡溪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徐镜。
12、波洲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吴琼华。
13、鱼市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杨晓勇。
14、晃州镇方家屯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李萍。
15、扶罗镇新寨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祝愿。
16、扶罗镇李树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钱俊。
17、禾滩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龙运增。
18、步头降苗族乡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张段勇。
19、凉伞镇凳寨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蒋配圣。
20、米贝苗族乡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张儒银。
21、波洲镇洞坪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吴芬云。
22、鱼市镇晏家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杨文斌。
23、凉伞镇黄雷卫生院: 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吴长军。
24、林冲镇天堂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杨笔焱。
25、凉伞镇茶坪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姚茂芬。
26、酒店塘工业园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人龙本生。
信息来源:新晃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