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新晃侗族自治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11:06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为优化和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42号)文件精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需组建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并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专家库由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专家组成。经研究,确定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人员11名组建专家库(名单见附件),每次评估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3人以上专家(单数)组成评估专家组,由职称高、年限长的专家为专家组组长,实施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人员名单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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