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1:43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在新晃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一)在“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方面
为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我们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国有资产。
(二)在“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方面
1.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为提高我县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今年组织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就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等事项的规范账务处理作了详细讲解,并就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专门学习,要求各单位在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严格按条例执行。
2.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持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改革,拟组建我县新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作为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全域资产负债管理和产业投资的实施主体。主要职能定位是投融资、资本运营、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监管下属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集团经营方向是接受县政府授权经营和管理县属国有资产在各类企业中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股权、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矿产资源、土地开发整理、县域优势产业(精细化工业)、农业特质产业(黄牛、黄精、龙脑)、文化旅游产业、特许经营权、产业园区及城乡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市场化运作,切实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进一步澄清国有资产家底。一是在重点部门进行资产资源清查,开展专项调查。今年组织了县相关单位对所占有使用和拥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资源进行了清查,通过清查对我县具有一定开发价值与可能性的森林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形成了相关资产资源清查资料,为进一步进行资源开发提供第一手资料。经统计,我县有重晶石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042.7万吨,钾长石资源共查明4条矿体估算含钾页岩资源量2.1亿吨,铅锌矿保有储量40.9万吨,钒矿估算储量22万吨,金矿保有储量28.11万吨,砂石矿资源矿区面积0.0868平方公里,温泉自然资源一处自涌量近1000m3/d自流水温38℃。国有林地资源24524亩。二是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资源清查。2021年8月到10月,对全县164个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全域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准确真实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截至2021年6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72,095.05万元。
4.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一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在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为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对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实行审计制度。2021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建材工业公司、新晃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经审计后2个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由207.29万元审定为150.31万元,负债总额由144.37万元审定为2.3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由62.92万元审定为147.97万元,并要求相关企业进行账务调整,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2021年在晃州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晃州派出所四个单位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门面等面积共计6450.16㎡,调配面积1730.67㎡。三是高质量推进领导干部国有资源的审计。县审计局2020年进行了对贡溪镇自然资源资产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计,2021年进行了对农业农村局、禾滩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审计。
(三)在“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我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为下一步盘活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提供前提条件。下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晃政府办函〔2021〕4号)文件,我县共有8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分类实施改革,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改革为国有独资公司或重组整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停业、吊销执照或破产清算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截至2021年11月,已完成69家企业注销手续,2家企业已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二是加大力度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国有资产。2021年通过公开拍卖7个乡镇的7个农贸市场,4个行政事业单位4处闲置办公楼,2个事业单位的4个门面,共实现收入12692.55万元。三是稳步推进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县经济建投资有限公司和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将进行合并重组,整合重组后保留经建投公司作为县级融资平台公司,逐步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待其债务化解并退出监管平台后,并入新成立的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后的工投公司整体并入集团公司,并在集团组建前期作为子公司开展经营及融资业务。县经建投公司依法依规依程序承接集团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获得盈利用于化债。集团公司购买经建投公司化债释放的优质资产用于继续化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常态化推进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督促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用懂财务知识的人员从事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国资办将持续推进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工作,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资产管理制度法规的解读,提高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各单位得到有效落实。
(二)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负责所管理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在2021年内完成。根据我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不能如期完成改革的国有企业,我们将成立改革专班,一企一策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为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打下基础。
(三)持续推进相关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和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2022年计划组织对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占资产总额比重较大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
为摸清我县公路资产家底,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为运维预算安排、新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2021年10月到2022年4月在承担管理维护公路资产职责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要求凡纳入清查范围的公路资产均应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并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制公路资产信息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构建更加全面、规范、完善的国有资产治理体系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国有资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