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11:41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不妥之处,请予审议。
收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后,我们十分重视,对审议意见作了专门研究,并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办理。
一、办理情况
(一)在“提高思想认识”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维持资产完好运行,挖掘资产潜力,改进资产利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国有经济的市场主导作用,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县经济实力,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进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依法依规作出决定,提高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县国资办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有16户,其中,国有独资企业14户、国有独资公司2户。但管理体制上其中14户国有独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2户国有独资公司由国资办直接管理。为贯彻落实2021年元月27日全市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召集县商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经投公司、县国资办就企业规范管理及公司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会商,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形成了汇报材料,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抓紧实施。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改革完成后,注资到县经投公司,县人民政府委托县经投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县国资办负责监管,从而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三)在“建立奖励约束机制”方面
1.建立综合绩效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采用政府管理部门对两家平台公司整体考核,对董事长、总经理考评;公司内部对员工进行考评的方式,绩效工资由县财政局与两家平台公司每年签订综合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考核发放。县国资办根据《关于我县平台公司2019年绩效考核方案》(晃财国资〔2019〕58号),以2019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作为主要考核评价依据,对照两家平台公司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考核,两家平台公司2019年度考评分91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兑现了绩效薪酬。
2.继续执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适度增加工资。工资指导线制度的执行,实现了职工工资正常、适度的增长,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据统计,我县有经营活动的县狮子岩水电站、县鱼市水电站、县工业品贸易中心等7户国有独资企业,经人社及国资部门审核批准,2019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973.73万元,较之2018年的1,844.05万元增加129.68万元,增长幅度7.03%。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不核批工资总额。
(四)在“盘活企业资产”方面
1.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稳定我县经济增长,2021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保市场主体税费减免补贴200万元。
2.关于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一是合资加油站项目。2020年9月3日,经投公司与中石化怀化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成立了新晃经投石化有限公司。二是全资收购新晃易洋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经投公司与成都易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就收购新晃侗族自治县易洋燃气有限公司股份完成谈判,收购燃气公司90%股份。三是启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由经投公司子公司经诚保障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启动鼓楼雅园项目建设。四是成立建筑公司。经投公司成立了子公司和安建设有限公司,已完成资质审定,具备招投标资格,走向建筑市场。五是启用了停车场。经投公司成立了子公司新晃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沙湾停车场2020年9月1日正式运营。六是争设特许经营权。工投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依法开发辖区内砂石、特色农副产品、健康医养产品等资源,逐步增强造血功能。
3.关于资产清理及处置。企业全面清理国有资产,并对其中闲置进行有效利用和处置,对风险很大的股权投资进行有效处置。一是工投公司委托怀化长源会计师事务所对标准厂房及商务写字楼单价予以核定,其中,标准厂房按每月23元/㎡的标准,合计面积94,411.68㎡,预计年收入2,605.76万元;商务写字楼按每月30元/㎡的标准,合计面积6,799.3㎡,预计年收入244.77万元;广告牌位预计年租金收入30万元。二是工投公司出租并购企业资产。并购原小肥牛食品厂房已分别出租给九州农业、极之龙科技以及腊味缘食品三家企业;并购原湘新钢构厂房及特种设备已出租给沃德利华环保设备公司。租金标准参照园区标准厂房政策执行。三是有序退出风险性较大的股权投资项目。以前,工投公司以土地及厂房等基础设施参股湖南南松光电有限公司,鉴于股权难以核定,以及后期投入不可确定性,现已依法依规启动收回投资程序。四是国资办通过政府采购聘请怀化长源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新晃狮子岩水电站、鱼市水电站、工业品贸易中心等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该工作将在3月底完成。
4.关于股权收益的催收。新晃自来水公司出资403.5万元投资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占股13.45%,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和董事会决议,2014—2019年应分配新晃自来水公司利润159.03万元,加2013年7月份自来水公司改制前应收但入账到银龙水务的营业款7.95万元,银龙水务共应付自来水公司166.98万元,减2018年以来自来水公司在银龙水务预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支出的款项69.50万元,以及银龙水务2020年已支付18.30万元,余款79.18万元将于2021年3月底催收到位。
5.关于逾期借款的催收。两个平台公司正着手催收存在较大风险的逾期借款,防控国有资产流失。工投公司债权资金4,489.15元,其中企业借款2,420万元,企业租金201.15万元,债转股资金1,868万元;逾期债权815.68 万元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投公司2015年5月对13名符合借款要求的养殖户委托发放3年期贷款280万元,2018年12月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对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的借款人进行起诉,截止2020年12月底已收回本金170.9万元,剩余6 人本金共计109.1万元,县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五)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重点要求教育和卫健系统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及处理资金长期挂账工作,两个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基本完成了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和处理资金长期挂账工作。据统计,教育系统挂在账上的在建工程项目30个,账面余额为14,500.71万元,其中已交付使用的项目28个,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4,405.51万元;其他应收款项253个,共计2,916.8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底,完成了28个已交付使用项目的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增加固定资产14,405.51万元;留用、收回、调账和核销其他应收款项97个,共计1,135.38万元。卫健系统在建工程账面余额3,855.61万元,已通过审计决算增加固定资产4,001.2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687.58万元,清理收回2,874.34万元,核销0.05万元,剩余1,813.19万元中包括出纳备用金、中医院新院迁建征地款、前锋工业园借款等。出纳备用金等因有业务往来不予处理,中医院新院迁建征地款、前锋工业园借款正在协调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为契机实施分类改革,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一是各有关单位直接管理的正常经营的企业,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为国有独资公司或重组整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二是现已改制、停业、吊销执照或破产清算但没有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改制后,处置没有经营活动企业的闲置资产,正常经营的企业注资县经投公司,国资办归口统一监管,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国有企业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造血功能
一是经投公司继续实施城西新区开发项目、停车场建设项目、中石化合作建设加油站项目、收购县易洋燃气有限公司等项目。二是工投公司争取注入优质资源。全力争取山砂、河砂等独特性资源,牲畜屠宰、养殖等可增值性资源,特色农副产品、健康医养产品等政策导向性资源,通过特种经营的方式,加速促进国有资源资产化进程。
(三)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
为庆祝新晃侗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县委、县政府组织实施了沙湾滨水新区、城北新区等项目建设,安置了大量拆迁安置户,但一直未办理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统规统建的拆迁安置户主要集中在城北安置区、汽修厂安置区和沙湾滨水新区安置区。目前,城北安置区、汽修厂安置区已完成测绘工作,预计在4月中旬即可进行安置房办证工作,进而盘活其中剩余的闲置资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构建更加全面、规范、完善的国有资产治理体系,推动国有资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