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4-06-11 23:5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2024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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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N202406010047 | 1、凉水井镇牛家坝村长盛砖厂和下游其他村组向河道填废土和碎石,扩建厂房。 2、非本村人在河道里建石墙准备建房。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水井镇刘家坝村长盛砖厂和下游其他村组向河道填废土和碎石,扩建厂房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沅陵县长盛页岩机砖厂位于沅陵县凉水井镇刘家坝村叠马路组,由于2024年2月4日雪灾造成厂房严重垮塌,无法生产,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正在进行厂房维修和设备更新。在维修过程中,由于场地有限,施工人员将部分废土和碎石临时堆放在厂房外坪场的蓝溪边,存在有部分废土碎石侵占河道现象,非扩建厂房。凉水井镇刘家坝村下游其他村组未发现有向河道填废土和碎石现象。 2、非本村人在河道里建石墙准备建房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目前刘家坝村临溪在建房屋共四户,分别为张子焕、周秀、张云花、张茂卡,该四户户籍均在刘家坝村,均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系“本村人”。经调查核实,2023年9月张子焕等四户提出建房申请,经村组初审,镇级审批,均获得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办理了林转用审批手续,目前房屋暂未开始修建。房屋选址在溪边,考虑到房屋安全问题,目前正在建设的是护基堡坎(也就是举报中的所谓“石墙”),该堡坎建设是按照水利部门的河湖化界线,沿自然河道边线进行修建的,未在河道里。修建目的是为了防洪需要和保护拟修建的房屋地基不被溪水冲刷,造成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对侵占河道的废土和碎石进行清运,并恢复河道原状。 | 处理情况: 2024年6月3日,沅陵县水利局对沅陵县长盛页岩机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水责改字〔2024〕第26号),要求在6月6日前对临时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废土碎石完成清理,并恢复河道原貌。 整改情况: 1、截止2024年6月6日,沅陵县长盛页岩机砖厂已对临时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废土碎石完成清理,并恢复河道原貌。 2、沅陵县水利局、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凉水井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溪流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无 |
2 | X3HN202406010057 | 1、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彭木井采石场2016年至2019年超深越界盗采资源破坏环境问题。 2、村民通行必经道路地基严重开裂下沉问题。 3、中联纳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损坏彭木井至钢口垄机耕道,导致百亩良田抛荒近六年问题。 4、该采石场至今未履行生态修复问题。 5、目前采矿区下雨天泥水横流,且该地存在水土流失、塌方等生态环境问题。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彭木井采石场2016年至2019年超深越界盗采资源破坏环境问题属实。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彭木井采石场从采矿权设立开始以来至今共有两次违法开采行为,均为越界开采。中方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于2013年、2020年两次立案处罚,现已处罚到位。 2、村民通行必经道路地基严重开裂下沉问题属实。该条公路位于彭木井采石场矿区进场右边,为泸阳镇桥上村组级公路,线路为平西至下村,线路长1.798公里,水泥砼路面宽3.5米,因采石场开采导致矿坑边坡离山顶公路部分路段只有两、三米距离,其中有一处急弯路段下方山体存在裂缝。2024年3月26日下午,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407队到现场对公路下方山体地质风险隐患进行核查,并作出道路威胁情况的调查报告。2024年4月30日,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隐患整改出具了指导性意见:对风险隐患较高路段进行截弯取直和向山体一侧改扩建。 3、中联纳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损坏彭木井至钢口垄机耕道,导致百亩良田抛荒近六年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件中所反映彭木井至钢口垄机耕道因为矿山开采导致道路被挖断属实;但彭木井至钢口垄现状并非无路可通行,还有一条道路即采石场后方(南面)的抗应洞采石场因采石场设立需要,修建了一条从彭木井至抗应洞的水泥道路,该道路经过钢口垄可正常通行(从信访件中所反映抛荒良田的上方通过)。群众所反映的近百亩良田(经核实,约63亩)抛荒的主要原因是因渠道受损、劳动力不足等多重因素导致,非机耕道受损直接导致。2024年4月,泸阳镇桥上村村委会全力集中种植艾叶产业,目前所有耕地已全部栽种到位,抛荒问题已整改到位。 4、该采石场至今未履行生态修复问题属实。 5、目前采矿区下雨天泥水横流,且该地存在水土流失、塌方等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该采矿区目前矿坑范围内基本都是用碎石铺底,场地较平整且渗水性好,不存在下雨天泥水横流、水土流失的情况;但东面及北面高陡边坡顶部土质比较疏松,雨季偶尔会存在土质边坡滑坡塌方现象。 |
部分属实 | 1、完成道路改道工程。 2、完成生态修复工程。 3、结合生态修复消除边坡塌方的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政府代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追偿企业相关责任的前期工作。 |
处理情况: 1、2024年4月,泸阳镇桥上村村委会全力集中种植艾叶产业,目前所有耕地已全部栽种到位,抛荒问题已整改到位。 2、6月3日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泸阳镇在县法院集中约谈中联纳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及清算组,要求限时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及生态修复义务,县交通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整改情况: 1、6月5日,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泸阳镇、当地村组及施工方已经到现场对改道线路进行确定。已于2024年6月6日开展施工,预计2024年6月20日完成改道。 2、中联纳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HN202406010016 | 1、怀化市靖州县大堡子镇黄潭村发电站附近的大木村养猪场(规模200-500头)和黄潭村养猪场(规模200-500头)沿清水江建设。 2、养殖污水直排河流。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靖州县大堡子镇黄潭村发电站附近的大木村养猪场(规模200-500头)和黄潭村养猪场(规模200-500头)沿清水江建设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黄潭村养猪场为靖州县大堡子富致养殖场,该场距清水江50米左右,现存栏规模1180头,设计规模1200头,年出栏规模2400头,手续齐全,为合法养殖场。大木村养猪场为靖州县明亮养殖场,该场距清水江50米左右,现存栏规模为1500头,设计规模1600头,年出栏规模3200头,手续齐全,为合法养殖场。 2、养殖污水直排河流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靖州县大堡子富致养殖场,建有厌氧发酵池600立方米,集粪池300立方米,干粪棚(内安装固液分离机1台),异位发酵床445立方米,三级过滤池12立方米,粪污处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该场雨污分流,雨水经场内雨水沟排入场外灌溉渠,养殖粪污经刮粪机刮至猪舍外集中收集后进入粪污收集池,经干湿分离机固液分离后,干粪进入干粪棚外售综合利用于种植施肥,废水一部分进入厌氧发酵池和集粪池发酵合格后由绿色循环种养公司实施还田还果还林处理,另一部分废水抽入异位发酵床进行翻耙发酵处理,有粪污处理台账,集粪池为四分之一液位,厌氧发酵池为五分之一液位,周边河道口、河道、沟渠水均清澈透明,无异味、无泡沫、无悬浮物、无粪渣沉淀物,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和粪污外溢情况;靖州县明亮养殖场,猪舍安装有节水饮水碗、漏粪板、刮粪机,建有集粪池547立方米,干粪棚(安装固液分离机1台),异位发酵床247立方米,三级过滤池0.76立方米,粪污处理设施完善,正常运转。该场雨污分流,雨水经场内雨水沟排入场外灌溉渠,养殖粪污经刮粪机刮至猪舍外集中收集后进入粪污收集池,经干湿分离机固液分离后,干粪进入干粪棚外售综合利用于种植施肥,废水一部分进入集粪池发酵合格后由绿色循环种养公司实施还田还果还林处理,另一部分废水抽入异位发酵床进行翻耙发酵处理。有粪污处理台账,集粪池为三分之二液位,发酵床正常工作翻耙发酵,周边河道口、河道、沟渠水均清澈透明,无异味、无泡沫、无悬浮物、无粪渣沉淀物,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和粪污外溢情况。6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委托湖南华科检测有限公司对两个养猪场周边自然水域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指标均无超标,同时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大木村、黄潭村、岩寨村沿河沿路周边群众,未反映该区域猪场有粪污直排入河情况。但现场发现靖州县大堡子富致养殖场,集粪池周边有少量粪污积液,据现场核实,该粪污积液为绿色循环种养吸粪作业时洒落,从痕迹判断未流入自然水域。该养猪场旁边山上有2亩旱田表层有少量积粪,核实为该农田主要求粪污还田用于春耕底肥但未及时翻耙,未发现外溢到自然水域。 |
部分属实 | 对集粪池周边洒落粪污进行清理、旱田进行翻耕。 | 处理情况: 6月2日,相关部门要求靖州县大堡子富致养殖场立刻对集粪池周边洒落粪污进行清理、旱田进行翻耕。 整改情况: 靖州县大堡子富致养殖场已在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指导下对集粪池周边洒落粪污进行了清理,对养殖场旁边山上旱田进行翻耕种植玉米,消除了环境隐患。 |
已办结 | 无 |
4 | X3HN202406010016 | 1、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村乡垅田村第四组村民张某和张某莲违背其与村民们签订的《农田租赁协议书》,未按承诺在38亩租赁的土地上种草养牛,而修建公路、挖鱼塘、建篮球场、开养鸡场、办农家乐等。
2、破坏22亩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面积依据来源于2022年麻阳县“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3、部分土地已硬化。 |
怀化市 | 其他污染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兰村乡垅田村第四组村民张某和张某莲违背其与村民们签订的《农田租赁协议书》,未按承诺在38亩租赁的土地上种草养牛,而修建公路、挖鱼塘、建篮球场、开养鸡场、办农家乐等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9月28日,张某荣等村民与张某签订农田租赁协议,将兰村乡垅田村楠木溪地段土地以租赁方式,按20元/亩租赁30年给张某,自主进行种植、开发经营活动。2016年2月3日,张某注册登记成立麻阳楠木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6月4日,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项目通过发改备案,该公司按照租赁协议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依据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项目发改备案批复,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前提下,建设篮球场、办农家乐,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在农用土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2021-2022年期间,张某委托张某莲管理麻阳楠木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之后因经营不善不再营业。 2、破坏22亩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面积依据来源于2022年麻阳县“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问题不属实。2024年3月29日,麻阳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现场调查,套合比对2022年“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部分土地已硬化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完善项目农用地转用等相关手续。 | 处理情况: 2024年5月7日,县自然资源局对麻阳楠木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农用土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 麻阳楠木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依法依规完善楠木溪生态农庄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等相关手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HN202406010005 | 怀化市洪江市黔城干溪坪龙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9点存在烟囱排放废气现象。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洪江市龙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隧道窑24小时焙烧砖坯,生产烟气通过烟气脱硫除尘塔处理后24小时连续排放。现场无烟气“跑冒漏”的情况,除尘脱硫废水循环池无外溢渗漏情况,对循环水进行测定Ph值在10以上,有脱硫塔加碱台账记录。2024年5月22日,企业自行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是企业正常生产会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做好环保治理设施改善、维护 | 处理情况: 洪江市龙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达标排放,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将继续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对窑炉烟气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管理,杜绝发生污染物“跑、冒、滴、漏”的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 1、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定期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环保和法律意识。 |
已办结 | 无 |
6 | X3HN202406010004 | 1、怀化市鹤城区鹤洲北路1号怀化火车站站前广场每晚6点半至凌晨4点有多个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环境卫生。 2、每晚7点半到10点半多人摆摊唱歌,噪音扰民。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卫生和噪音问题整改到位 | 处理情况: 1、6月5日和6日,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广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现场要求便民点各摊主必须在摊位下面垫放油布,保持环境卫生良好,不得超出便民点范围经营,对超出便民服务点经营的1家摊贩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规定地点摆放摊位保持地面干净、卫生整洁;同时,要求唱歌跳舞直播及广场舞团队调低音响设备音量,表演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1:30,对不听劝阻的将暂扣音箱设备。 2、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加强对该站前广场的卫生管理,每日开展清洁作业。 整改情况: 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
已办结 | 无 |
7 | X3HN202406010003 | 怀化市城北碧桂园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空气污染,今年来数次闻到刺鼻气味。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持续跟踪督促怀化武弘建材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如不能完善相关手续,将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 处理情况: 6月3日,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组织对城北碧桂园周边进行排查,城北碧桂园周边产生刺鼻气味的工厂有2家,一家为怀化市陆行路面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停止生产),另一家为怀化武泓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提交了《停产报告》,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和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前,停止生产活动,5月28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责改〔2024〕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 怀化武泓建材有限公司已于5月12日停止生产,并承诺如不能完善相关部门的手续,将于9月底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3HN202406010012 | 1、怀化市鹤城区城中街道东兴步行街5栋1楼十几家门店用笼子将鸡鸭常年养在小区通行路上,在人行道上屠宰鸡鸭,排泄物污水排进下水道造成污染。 2、凌晨4点左右鸡鸭交易产生噪音严重扰民。 |
怀化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污水和噪音问题整改到位。 | 处理情况: 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上门要求该区域各门店自觉归店规范经营,禁止占道经营,并认真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 2、城中街道办事处上门宣传劝导,严禁屠宰鸡鸭门店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排市政雨水管网,并要求在各自门店内修建污水处理池,连接排水管将污水直排至城市排污管道,预计于6月7日开始建设施工,6月21日完工。 整改情况: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2家无证经营的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怀鹤市监责改〔2024〕第112、113号),要求于6月14日前补办营业执照,做到合法合理经营。 2、城中街道加强开展对经营商户环保宣传和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做好噪音污染的管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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