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4-03-21 17:58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24年 3 月1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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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H202403160001 |
1、溆浦县水东镇邱家湾村(原江东村)浩峰矿业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存在晚上偷偷开采的现象。2、2023年8月,村民在原江东湾2组河边打了一口井,经水质检测砷、铁、锌、锰、铬、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硬度等指标超标,影响村民生活用水。3、希望政府查明情况,改善水质,或由政府提供安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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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 |
水 |
接信访件后,溆浦县政府立即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东镇人民政府、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等相关单位组建联合调查组,于3月17日赶赴现场调查、取样、核实。3月18日,县委书记郑湘带调查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1.溆浦县浩峰矿业公司原采矿许可证已到期,按照规定,目前正在办理续证手续。2.该公司矿井井口轨道锈蚀,无矿车使用痕迹,未发现矿产品产出和堆存;浮选车间浮选设施锈蚀,无生产迹象;月用电缴费单显示无异常用电情形,不存在晚上偷偷开采问题。3.水东镇邱家湾村(原江东湾村)2组位于溆浦县浩峰矿业公司下游,共有18户77人,生活用水以山泉水为主。其中贺某某、徐某某两户村民在河边打井,家中有井水和山泉水两套供水系统,通过对两户村民井水和入户自来水末梢水采样检测,砷、锰、铁等17项指标均符合(GB5749-2022)《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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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1.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应急管理局、水东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污染防治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2.举一反三,责令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内同类矿山及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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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H202403160002 |
鹤城区油炸湾游船码头处舞水河中间的湖心岛有种菜现象,种菜污染舞水河。希望政府加强管理,对种菜现象进行整改。 |
鹤城区 (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 |
水 |
接信访件后,经开区管委会立即责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局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油炸湾游船码头处舞水河中间的湖心岛种菜现象属实,为鹤城区河西街道滨江社区(原团结六组)滨江新村居民尹某某所种,种植面积约260m²,分别种有青菜、白菜、莴笋、豌豆等时令蔬菜。 |
属实 |
处理情况:对当事人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 整改情况:1.对种植的蔬菜实施彻底清除。2.责令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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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