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发布时间:2024-03-27 17:17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4年 3 月22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H202403220001 |
中方县泸阳镇桥上村彭木井的中联纳科采石场在进村公路附近爆破山石,虽采取了防护措施,但防护设备已老化,认为爆破处会塌方,造成村民身体受损。且采石行为造成山上坑坑洼洼,影响村民上山劳作。 |
中方县 |
生态 |
经中方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采石场已于2023年3月全面停产停工。2023年3月以来,中方县自然资源局、中方县应急局加强对该矿山停产停工后的日常监管巡查,未发现有爆破山石和违法开采行为。附近山体坑坑洼洼的原因系原开采期内,采石场现场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开采矿坑,部分开采面形成了高陡边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1.中方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约谈了企业全体股东,下达了《责令限期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通知书》,要求限时提交生态修复方案,及时启动生态修复工作,结合生态修复消除相应安全隐患。2.中方县应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采石场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 整改情况:泸阳镇政府已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提醒周边群众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 |
无 |
2 |
D2HH202403220002 |
鹤城区五溪家园七栋外围处随意堆放垃圾,散发很大恶臭味,近来天气炎热,恶臭味导致居民不敢开窗通风。3月15日向督察组反映后,已用布遮盖了垃圾,但未将垃圾拖走。要求督察组实地走访,彻底解决问题。 |
鹤城区 |
大气 |
3月23日,鹤城区安排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开展实地调查。经查:此次交办件反映的“垃圾”实为湖南佰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特公司)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2023年10月7日,该公司中选为鹤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单位。10月23日,怀化市佰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取得鹤城区发改局备案证明。该项目占地50亩,主要经营内容为处置工程垃圾(不含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等。建筑垃圾中的可燃物、含铁物质分选后打包外销,含土废渣经筛分后主要用于道路回填,剩余建筑垃圾经破碎后用于制作再生骨料及道路再生水稳材料原料。目前,因厂址电源未顺利接通,车间内所有生产设备无法启用,生产活动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前期收集的建筑垃圾无法及时处理,露天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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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3月25日,相关部门、佰特公司相关责任人共同会商,制定了整改方案。2.3月26日,佰特公司使用帆布对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承诺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前不再接收新的建筑垃圾。3.3月27日,电力部门为佰特公司安装了电源,电源接通后,预计生产设备调试时间为5天,该公司将在调试结束后40天内完成对现有建筑垃圾的分解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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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 |
D2HH202403220003 |
鹤城区银湾小区25栋1楼的银湾幼儿园私自扩建,施工期间存在噪声扰民、杂物随意堆放、污水乱排等现象。幼儿园营业期间播放广播、幼儿喧闹声等扰民,要求幼儿园停业或搬迁。 |
鹤城区 |
水 噪音 |
3月20日,迎丰街道办事处召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迎丰街道办、银湾小区等单位对该信访件开展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该幼儿园于3月初进行改建(预计4月底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音、杂物随意堆放情况属实。但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日早八点半前、午休时间、下午五点半后及周末等节假日并未施工。同时,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该幼儿园广播日均两次,一次为上午课间操时段九点至九点半,另一次为下午两点半后,持续15秒时间,属幼儿园正常活动。 |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3月20日,迎丰街道办事处召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社区、小区物业责令银湾幼儿园立即将无序堆放的建筑材料、垃圾等物品及水泥砂浆搅拌点全部搬移至施工区域范围内。同时,要求幼儿园日常广播音量不得超标。下一步,相关单位将监督银湾幼儿园落实相关规定,并继续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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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4 |
D2HH202403220004 |
鹤城区盈口乡湖天桥村湖天桥小学门口五、六十米处的岔路口(靠河边)处有一个垃圾堆放点使用蓝色铁皮做围挡,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要求督察组彻底解决问题。 |
鹤城区 |
土壤 |
3月23日,鹤城区接到交办任务后,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交办件反映的垃圾堆放点为2022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修建的垃圾围,主要用于收集湖天桥小学、附近村民的生活垃圾。根据日产日清的工作原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每日早上七点至下午六点间最少转运两次该处生活垃圾。由于垃圾围在2023年3月初被社会垃圾车倾倒垃圾时撞坏,导致垃圾溢出,污染周边环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蓝色铁皮临时围挡。 |
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3月26日,经现场踏勘核查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已重建一个长3.5m、宽4m、高2.5m,面积约13.5㎡的砖混结构、正规铁门封闭的垃圾屋。2.鹤城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周边村民及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指导规范生活垃圾投放,减少环境污染现象。 |
无 |
5 |
D2HH202403220005 |
鹤城区盈口乡湖天桥村矛平5组有一座100多米长的烂尾楼,该烂尾楼的一楼门面堆满了生活垃圾。天气一热就臭气熏天,且蚊虫、老鼠特别多;部分显眼的垃圾已用蓝色铁皮围挡,希望督察组彻底解决问题。 |
鹤城区 |
大气 |
3月23日,鹤城区接到交办任务后,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该烂尾楼为盈口乡湖天桥村毛坪5组自建房。由于该楼已烂尾多年,一楼门面处未设置任何围挡,附近村民长期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门面内。大量垃圾混合后腐烂产生的臭气及引来鼠蚁,对附近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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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4日,区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烂尾楼一楼门面堆积的垃圾及周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将污水抽干。下一步,计划将一楼地面用砂石铺平,在周边树立警示牌,预计三天内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对该处周围生活垃圾的监管和巡查,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6 |
D2HH202403220006 |
中方县泸阳镇五里村中国海油加油站旁的康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从烟囱排放大量废气,整改后废气仍未达标排放;且该公司污水未按国家标准排放。 |
中方县 |
大气 水 |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正常生产,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和废水。1.该公司建有1座生物质锅炉,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多管式旋风除尘+布袋收尘+水膜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的处理工艺。2.该公司的洗涤废水采用生产污水→调解池→汽浮机(加入 pac,pam)→中间水池→厌氧池→好氧池→陶粒池→沉淀池→清水池→排入污水管道的处理工艺。3.2024年3月23日、3月24日、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执法人员先后3次对该企业开展“四不两直”现场核查,并对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物质锅炉有组织废气开展采样监测,预计3月28日出检测结果。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健全各类环境管理台账。2.待废气和废水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依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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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HH202403220007 |
鹤城区农机市场的怀化静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在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进行了整改,按要求建设了钢架棚。在本次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之前,鹤城区环保局和市创建办有关人员要求该公司在之前整改的基础上将钢架棚密闭,并要求该公司清运回收的废旧玻璃。该公司认为该要求过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
鹤城区 |
其他污染 |
2021年5月,群众向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怀化静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污染环境的问题。鹤城区随即责成城南街道办事处和鹤城区商务局牵头进行办理,对其公司场地内废旧玻璃、酒瓶、塑料垃圾全部清运后,已完成销号。2024年3月11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区商务局、城南街道办事处、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对怀化静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效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时,发现现场还有少量的废旧玻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该公司按环保督察整改标准立即进行清理,并于当天清运完毕。在当天的现场检查过程中,该公司法人张某向检查人员咨询能否利用现址转行建设仓储物流项目,检查人员现场表示支持,并提醒需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设施、库房需按标准进行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当时在场的杨某某(系张某朋友),误将检查人员对张某咨询事项所作出的口头答复理解为整改要求,认为成本太高、要求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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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3日,该公司厂区内废旧物资已清运完毕。3月24日,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城南街道办事处与怀化静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张某见面沟通交流,各方共同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张某主动出具了关于交办件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相符的书面情况说明。 |
无 |
8 |
D2HH202403220008 |
沅陵县沅陵镇下竹坪村有一名农户散养了几千只鸭子,污染了溪流且产生的噪声很大,影响了附近村民生活;向有关部门投诉后,该养殖户将养殖地点搬离,现又搬回原址,目前该污染问题仍存在。 |
沅陵县 |
水 噪音 |
3月23日下午,沅陵镇政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沅陵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到现场对养殖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该养殖点系下竹坪组居民宋某某所有,现场清点养殖有鸭子680只左右,养殖规模未达到2000羽,不属于单一畜种畜禽养殖规模养殖户,属于农户散养。2.养殖点位于一自然形成的水塘边,周边无地表水体,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在“禁养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3.养殖所产生的粪便回用于周边农田、菜地,因养殖区域距离附近居民住户较近(约30米),养殖活动中未及时清理的粪便及鸭子叫声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3月25日对宋某某进行了劝导教育,宋某某承诺将合理合法合规重新选择养殖地点,并出具了“承诺书”,承诺3月31日前将目前存栏的680只左右鸭子转移至远离居民区域至少200米左右的新养殖点,并对现养殖点遗留粪污进行清理。 |
无 |
9 |
D2HH202403220009 |
会同县马鞍镇大田机制碳厂在生产中排出浓浓黑烟,影响周围视野,且气味刺鼻,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希望督察组予以解决。 |
会同县 |
大气 |
经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现场调查核实,会同县马鞍镇大田机制碳厂实为会同县大唐机制木炭厂。该厂生产过程中的炭化废气未经处理,即通过砖结构烟囱直排至外环境。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2024年3月24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并停产整改,同时对其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该炭厂已停产,正在实施整改。 |
无 |
10 |
X2HH202403220001 |
辰溪县龙泉岩乡刘家坪村8组村民黄某胜取得采伐林木许可证后,不在采伐林木许可证已批准的“要其湾”采伐林木,而在未批准的“湖子湾”采伐林木,成片砍伐“湖子湾”山上的林木,数量达200多立方。2021年11月份黄某胜用挖机损害该村生态林。 |
辰溪县 |
生态 |
经辰溪县林业局和龙泉岩乡政府调查核实,2014年9月,辰溪县林业局为龙泉岩乡刘家坪村8组村民黄某胜办理了马脑山林场“要其湾”地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因原松林溪村十组(现刘家坪村七、十八组)与马脑山林场存在权属纠纷,认为黄某胜采伐地不在“要其湾”而在“湖子湾”(地方村民认定的“要其湾”在刘家坪村,黄某胜采伐许可证上的“要其湾”在当地村民的口中为“湖子湾”),存在违法采伐和侵权行为。纠纷双方分别投诉至多部门并起诉至法院,2016年2月,湖南省高院裁定:采伐证记载的地名与当地村民采用的地名不一致时,应以发证机关颁证所依据的《采伐设计图》为准,黄某胜2014年的采伐林木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同时也未发现其在2021年11月间用挖机损害生态林的事实。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继续做好林木砍伐的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对采伐迹地及时组织造林更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
无 |
11 |
X2HH202403220002 |
芷江县芷江镇七里桥村(原艾头坪乡陈家垅村)的芷江裕信康洗涤经营部距离舞水河30米,平时该经营部未开启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附近也无污水处理厂,该经营部每天向舞水河直接排放洗涤废水约500吨。自2014年3月该经营部成立以来,多次向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省委巡视组、生态环境部举报平台、12345等平台举报无果。2023年4月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时,环保局工作人员通风报信,该经营部立即开启污水处理设施,应付检查。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水 |
2024年3月23日、24日,芷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辉率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执法人员开展核查,该信访举报件内容不属实。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3日、24日现场核查时,该洗涤经营部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锅炉燃料为木材、生物质颗粒,配套建设的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配套建设的废水综合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废水入河排放口未发现异常情况。2024年3月23日,怀化市芷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洗涤经营部废水总排放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该洗涤经营部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所测污染物指标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2.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芷江裕信康洗涤经营部进行监督管理,每月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不存在信访举报“不作为、包庇、通风报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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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继续加强对芷江裕信康洗涤经营部的监管,督促企业运行好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12 |
X2HH202403220003 |
沅陵县沿着武陵湿地公园环境保护区域有多家散乱砂石加工场,砂石加工场分布在国道边、老百姓居住点;砂石露天堆放,生产的污水未集中沉淀处理直接排入沅江,未按要求建造封闭式厂房,未安装任何防尘降噪设施,造成沅水流域污染,周边村民的身体长期受到粉尘、噪音伤害。 |
沅陵县 |
水 噪音 大气 |
接信访件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沅陵县水利局、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沅陵县交通局、沅陵县湿地公园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照具体点位进行逐一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位置1:实位于沅陵县麻溪铺镇麻溪铺居委会拱里组,为沅陵辰发集团经营的砂石公司,经营权分包给沅陵光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日,该公司获县生环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砂石利用深加工项目(麻溪铺拱里加工点)(6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沅环评〔2023〕9号)。2023年11月24日,沅陵县林业局对该公司未办理“使用林地意见书”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4.9623万元,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未办理合法“国土用地手续”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1.7570万元。2023年11月以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露天堆存有少量原材料及砂石产品,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位置2:实位于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6组灰窑岭,为沅陵辰发集团经营的砂石公司。2023年10月9日获县生环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6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沅环评〔2023〕12号),办理有临时用地审批手续(2023)沅政临土字第02号。现场暂存有砂石成品约300立方米、原材料1200立方米,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位置3:实位于沅陵县筲箕湾镇三角坪村泉州人(当地地名)边,现场堆存有当地村民私自储存的砂石约2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4: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刘家坪G319国道边,现场堆存有当地村民向某私自储存的砂石约30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5: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下竹坪组,经营人罗某,公司名称“沅陵县鑫石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该公司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现场堆存有砂石产品约300立方米,配备简易砂石加工设备一套,管理混乱,存在废水、扬尘、噪声污染隐患。 位置6: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下竹坪组咪子山10号。经营人罗某,公司名称“沅陵县鑫瑞建材经营部”。该公司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现场堆存有砂石原料及产品约30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7: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老鸭溪社区杉树溜泥湾头,负责人刘某某,现场堆存有砂石产品约500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8:实位于沅陵县太常便民服务中心原沙金滩乡水泥厂旧址,为沅陵辰发集团经营的砂石公司。2022年7月27日,该公司取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沙金滩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2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沅环评〔2022〕5号)。自2023年11月以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露天堆存有砂石产品约800立方米,在公司附近另行堆存有砂石原料约20000立方米。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位置9: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康瑞商砼边。负责人李某某。现场堆放有砂石产品约1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
属实 |
处理情况:位置1所属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位置2所属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位置5所属企业: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3月23日,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县工信局对现场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对配电箱等电力设施进行查封,对该公司生产设施予以拆除。位置6所属企业: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对该经营部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3月23日,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筑用石加工,县工信局对现场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对配电箱等电力设施进行查封,对该经营部生产设施予以拆除。位置8所属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整改情况:位置1所属企业:对露天堆存的砂石产品及原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依据环评审批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拟定整改计划,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位置2所属企业:对露天堆存的产品及原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依据环评审批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拟定整改计划,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位置3整改情况:已对村民私自储存的约200立方米砂石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位置4整改情况:已对村民向某私自储存的约3000立方米砂石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位置5所属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原材料、产品、生产设备的处理和拆除工作,预计3月30日前完成。位置6所属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原材料、产品、生产设备的处理和拆除工作,预计3月30日前完成。位置7整改情况:已对现场堆存的约50000立方米砂石产品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位置8所属企业:对用地红线范围内露天堆存的800立方米砂石及附近堆存的20000立方米砂石原材料进行转移。对暂时不能转移的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依据环评审批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拟定整改计划,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位置9整改情况:已对李某某私自储存的约100立方米砂石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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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