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某波反映信访事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6-25 15:32 信息来源:新晃县信访局
姚某波于2024年6月17日到县信访局反映要求对凉伞镇茶某村新某组杨某红、吴某勇所占用的位于茶某村半某村民小组的土地进行确权,并要求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17日发出受理告知书,现该信访事项已经办结。
十几年前,由于吴某勇父亲购买原凳某乡供销社茶某分社房屋,后因该土地的使用管理引发土地权属争议,数年来,凉伞镇政府和某某村村委员多次协调处理仍未得到圆满解决。2024年6月21日,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再次会同凉伞镇政府和某某村村委员与姚某波、杨某红、吴某勇等人进行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款达成调解协议。姚某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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