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16:51 信息来源:新晃县委组织部
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反馈2024年度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联审结果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3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及项目安排。此次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5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250万元。
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并由公示主体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验收、报账,规范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抓紧项目施工进度。
附件:
1、新晃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2、新晃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