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基层农技特岗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17:03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基层特岗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2024年新晃县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招录本科3人(见附表)。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基层农技特岗人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了湖南省2024年高考报名的人员;
2.新晃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农技推广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农技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的安排,在本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培养学校、专业及模式
本科设3个专业。分别是湖南农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湖南文理学院农学专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农学专业。
本科层次四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到本县,由县农业农村局分派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习。
四、学习费用
定向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据实安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就业安排
定向生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书,本科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派遣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6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不满6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生录取程序
1.信息确认。考生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4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报名户籍地信息错误或2024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报考基层农技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新晃县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院校志愿。
3.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并于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期后第三天17:00前(周末不休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将预签的协议书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预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投档录取。定向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录取按照培养层次分别执行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各培养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分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确定、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招生学校录取函告后,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录取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五)复查复核。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体检,并在一个月内完成对培养学生的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2024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政策咨询,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鑫,电话:15074510498
附件:2024年新晃县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