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0:55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集中整治的相关内容、工作目标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集中整治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领域:
1.乡(镇)、村(社区)干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截留滞留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问题。
2.监护人、委托照料人代为保管卡折和领取救助金,是否存在“领钱不给”等问题。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
1.乡(镇)、村(社区)干部因未及时主动开展服务,导致高龄老人不知晓政策而未提出申请,出现 “应享未享”的问题。
2.乡(镇)、村(社区)干部办理高龄补贴不及时变更、终止、核查的问题。
3.乡(镇)、村(社区)干部办理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孤儿申请条件没有纳入保障;应当终止的情形没有及时终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残疾补贴标准异动,没有及时异动;存在监护不到位,虚报、冒领、截留、贪污、挪用等情况的问题。
社会事务领域:
1.乡(镇)、村(社区)干部因未及时主动开展服务,导致残疾人或监护人不知晓政策而未提出申请,没有纳入保障的问题。
2.乡(镇)、村(社区)干部办理残疾人补贴不及时变更、终止、核查的问题。
作风建设领域:
1.乡(镇)办理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对不予通过的申请未书面告知等问题。
2.乡(镇)设立和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是否存在接听不及时、解答不规范、处置不妥当的问题。
3.乡(镇)、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对象申办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盯民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管理、发放等关键环节,围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对象,核查以往群众举报线索处置情况和收集新的群众举报线索,采取自查、驻点核查、抽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整改,规范管理,真正管好用好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权益。
三、监督举报电话
社会救助领域电话:0745-6225377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电话:0745-6228943
社会事务领域:0745-6227250
作风建设领域:0745-6226251
邮箱:450575305@qq.com
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要尽量详细,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为确保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请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旁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