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3-08-01 09:43 信息来源:新晃县公安局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代码:1040);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交通违法代码:1049);

(三)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代码:1073);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交通违法代码:1075);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交通违法代码:1076);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交通违法代码:5038);

(七)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交通违法代码:6036

(八)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代码:1090);

(九)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代码:6085);

(十)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代码:6086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交通违法代码:6087,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适用轻微免罚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车辆已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或符合6年以内免检条件。2.已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3.无违法、事故未处理记录。);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代码:6084

(十三)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交通违法代码:6012

(十四)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交通违法代码:1060

⠂ 说明:第十至第十项为我省新增交通违法代码

           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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