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08:28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5月21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黄牛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晃政发〔2024〕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一)乡村振兴的需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
(二)产业发展的需要。新晃黄牛产业是我县农业“一县一特”产业。2009年新晃黄牛肉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 年新晃县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2016年新晃黄牛荣获湖南首届十大农业品牌;2019年新晃黄牛产业获得湖南省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示范片)。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新晃县草山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养牛是我县的传统产业,群众有丰富的养牛经验,加之黄牛养殖又是我县的特色产业,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民养牛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阶段。2023年11月,县农业农村局正式启动文件起草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起草了《办法》初稿。2024年3月27日,在新晃县黄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领导的意见,根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性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2日在我县门户网站上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最终形成送审稿送至县司法局审查。
(二)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阶段。县司法局与起草单位进行多次讨论提出相应意见,经修改后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2024年4月18日,经县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5月21日,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签署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自2022年相关奖补文件实施以来,我县新增能繁母牛7000头,新增育肥牛近10000头,创建选育示范场4个,新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3个,两年奖补资金共681.03万元,拉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6.7亿元,效果非常明显,因此标准化场建设奖补、新晃黄牛繁育体系建设奖补、能繁母牛养殖奖补、龙头企业奖补四个方面的奖补政策继续实施;新增品牌创建奖补和产业配套奖补,有利于发展新晃黄牛品牌建设及提高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该办法经过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印发公布施行。
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