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1 16:52 信息来源: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适应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对新时期获奖组织和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获奖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退出机制。结合获奖组织发生组织架构变化、管理模式调整、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等实际情况,同时借鉴、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审的做法,且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条款,以对相关情况进行规范和约束。
(二)保持与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协调。
为了满足我县申报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争创市长质量奖的要求,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的基本原则导向、资格条件、评选频次和程序、奖项设置有必要与、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保持基本一致。
二、制定过程
(一)立项审查情况
2023年5月23日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的要求,拟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5月,送局法制股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送我县15家成员单位和三家企业征求意见。2023年6月,经局办公室出具《保密承诺》,送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公开征求意见。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
在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时,我们召开座谈会,有锦程新能源、立晟新材料、鲁湘钡等企业参加,各企业反馈了宝贵的意见,为了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广科学质量管理、促进质量管理创新。
(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或者听证会的情况
该文本于2023年5月23日征求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截至6月1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无异议。
(四)制定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修订《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新晃县质量强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晃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经过几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接近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