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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15:04 信息来源:新晃县卫生健康局

一、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必要性

第一,实施健康新晃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实践。

第二,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是加快推动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保障人民健康,全面防控重大疾病,努力优化健康服务,延长全民健康期望寿命的必要措施。

第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的

二、制定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我县需要制定一个《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性文件。为此,我局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制定该文件,经审查同意后,结合本县实际开始起草工作。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

经调查发现,国家、省、市均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或意见,目前我县还没有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健康新晃行动工作。今年5月起,县卫健局牵头,结合我县实际开始了文件起草工作。文件起草参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起草。

(三)征求意见的情况

起草单位对所有涉及到的单位进行了意见征集,同时,还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县政府网站上,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公开期限为9月3日至9月8日。通过以上方式,我单位就征集的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同时交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我县卫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的重点内容的说明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第二,主要行动,包括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和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等15大健康行动;第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参与、健全支撑体系、强化部门职责、注重宣传引导、建立考核机制六个部分。

(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文件第一大点、第二大点和第三大点均融合了新晃元素。

(三)参照外地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文件起草参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新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近4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审议。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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