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中共新晃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1-11 09:34 信息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新春佳节临近,谨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持续发生态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面临较大压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市人大、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及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大家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我们特对您做如下温馨提醒。

一、非必要、不返晃。外出务工、探亲或旅居返乡途中接触人员较多,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务工人员返乡后再次外出务工时,将遵从务工地相应疫情防控管理,不仅增加了时间成本,还极可能影响再次就业。建议您响应当地号召,就地过节,减轻家乡及务工地防控压力。3月15日前,如确需返乡,请务必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主动报备行程。如果您确需返乡,请提前3天主动联系将要前往的村(社区)报备登记。返晃后,请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不隐瞒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配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尤其是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封控区旅居史的入晃人员,以及与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主动开展核酸检测。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晃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晃人员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晃者,可在抵晃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

3.主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境外返(入)晃人员,严格落实“14 +7天集中隔离+7天离居家健康监测+10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晃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离晃。建议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晃,尤其不要出境或前往有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城市。若您确需离晃甚至出省的,旅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在离开和返回时主动提前向所属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旅途中提高警惕,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个人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三、戴口罩、勤亮码。无论您是进入机关单位、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还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请一定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客运站、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时,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四、科学防、随时防。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常消毒、常通风、勤洗手的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做好“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参加聚餐、聚会活动;尽量避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打疫苗、筑屏障。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降低重症率、减少病亡率。请大家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我县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加强针接种工作,并同步推进第一、第二、第三剂次疫苗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及早、尽快、就近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您的理解和配合是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用心呵护健康家园,共同守护新晃一方安澜!

再次提前祝您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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