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08:41 信息来源:新晃县教育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2024年秋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通告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申请指南》工作要求,结合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学位现状,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入就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入条件

1.晃州镇户籍(截至2024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满一年)且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及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

3.非晃州镇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晃州镇辖区内务工、经商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之前满一年)或在晃州镇辖区内拥有合法房产。

二、申请程序

1.查阅空余学位。教育局2024年8月1日将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公示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的“通知公告栏”,家长可通过以下两种情况查询空余学位情况:①百度搜索→“一件事一次办”官网→一件事一次办→入学→行政区“怀化”→新晃”进入报名平台;②扫描二维码登录(二维码附后)。或直接到教育局门口宣传栏处查询空余学位情况。

2.申请学位。

(1)拟转入学生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结合自身需求,于8月16日-20日可通过百度搜索→“一件事一次办”官网→一件事一次办→入学→行政区“怀化”→新晃”进入报名平台或扫描二维码登录,点击进入“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从“报名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界面,按界面提示进行学位申请。填写好学位申请所有信息之后,点击“保存”按钮,退出学位申请平台界面,完成学位申请环节;8月21日-22日到拟申报学校教务处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的条件进行初审(其他条件参照《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2024-202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实施细则》执行),初审结果为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同时学校验核申请材料原件后,留存申请转入学生申请材料复印件备查(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各转入学校8月24日-25日对符合拟转入学生初审结果汇总及预录取,额满为止。

(3)教育局8月26日-29日对各学校符合转入学生申请资料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4)8月30日,家长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上进行查询录取结果。

(5)开学两周内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晃州镇户籍且在外地就读学生

1.全家户口本;

2.不动产权证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或无房证明;

3.学生就读信息《学籍卡》。

(二)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及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

1.全家户口本;

2.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县委组织部或人事部门的人才引进证明。招商引资投资商子女由所在企业提供《新晃县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子女入学审批表》《新晃县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子女入学申请汇总表》。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提供调令和近三个月工资表(或从调令之月起的工资表);

3.学生就读信息《学籍卡》。

(三)在晃州镇购房、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全家户口本;

2.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合同方与认可)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

3.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工商营业许可证,务工人员子女提供近一年工资发放流水账单或社保缴费凭证(含务工合同);

4.学生就读信息《学籍卡》。

四、晃州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转入学位数

学校

一完

5

二完

8

3

2

8

三完

5

2

兴小

4

3

4

方小

2

1

芙蓉(小)

3

思源(小)

酒小

3

1

3

3

兴中

1

芙蓉(中)

1

思源(中)

方中

合计

17

12

11

5

15

2


五、其他说明

1.申报酒店塘小学空余学位的学生,开学时自行到学校按转入条件申报即可。

2.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提供有就读年级及学籍号的证明材料(学籍卡),否则不予安排转入。

3.晃州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互之间一律不予以安排转学。

六、咨询电话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综合教育股:0745-6265361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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