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州镇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1:07 信息来源:新晃县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晃州镇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片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依法依规,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公平公正公开,公办不择校,便民快捷,标准化办学”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

二、学位申请条件

1.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学位:

①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晃州镇户籍的(截至当年8月31日之前户籍迁入晃州镇满一年);

②非晃州镇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晃州镇辖区内务工、经商截至当年6月30日之前满一年,或在晃州镇辖区内拥有合法住房,且实际居住的;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调入晃州镇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2.七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即可申请学位:

①晃州镇所辖各小学就读毕业的;

②晃州镇户籍(截至当年8月31日之前户籍迁入晃州镇满一年),在晃州镇以外小学毕业,要求回晃州镇学校就读的;

③非晃州镇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晃州镇辖区内务工、经商截至当年6月30日之前满一年,或在晃州镇辖区内拥有合法住房,且实际居住的;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调入晃州镇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学位安排顺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照以下“四类入学条件”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合理调剂到其他学区学校就读。

1.有户有房。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晃州镇户籍,在相应学区拥有合法住房且实际居住的,按其住房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

2.有户无房。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为晃州镇户籍,且在晃州镇没有合法住房的,可以户籍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父母无房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实际居住的,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住房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无房证明,祖辈房产证明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原因在晃州镇工作,将户籍迁入晃州镇后,可按晃州镇户籍条件就近申报入学(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或无房证明)。

3.无户有房。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晃州镇户籍,但在晃州镇相应学区拥有合法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则以住房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适龄少年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晃州镇户籍,在晃州镇有多套住房,可自由选择其中一套实际居住住房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及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单)。

4.无户无房。适龄少年儿童和父母无晃州镇户籍,也无合法住房,但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晃州镇经商或务工截至当年6月30日之前满一年,可以经商或务工所在地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工资连续发放凭证如微信、银行卡转账记录或社保缴费凭证)。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安排入学(需提供材料:半年以上居住证明)。

初中第一批次学生以上“四类条件”都不符合的,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随机派位或指定招生学校方式安排学位。初中第二批次晃州镇户籍学生按照“四类入学条件”顺序安排入学。

四、学位申请要求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学位。①百度搜索→“一件事一次办”官网→一件事一次办→入学→行政区“怀化”→新晃”进入报名平台;②扫描二维码登录(二维码附后)。

2.学位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酒店塘小学一年级新生除外)。符合相应学区内学校就读条件,但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由县教育局调剂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减少城区幼升小入学、小升初入学办事环节,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方便办事“绿色通道”。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是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以学生第一监护人(父母)户籍条件申报学位的,家长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平台查询,确认户籍材料在省级线上平台验证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线下审核申请学位材料。以其他条件申报学位的,仍需线下到申报学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五、学位安排程序

网上申请学位:初中七年级:7月1日-3日(第一批次)

7月4日-5日(第二批次)

小学一年级:7月1日-3日

线上验证材料:7月6日-11日

线下验证材料:初中七年级:7月12日-14日(第一批次)

7月15日-16日(第二批次)

小学一年级:7月12日-14日

部门验证材料:7月17日-26日

统筹学位安排:8月15日-17日

查询录取结果:8月20日-25日

    质疑和申诉:8月25日-30日在申报学校申诉

六、学位批次安排

申请小学学位的,不分批次进行安排;申请初中学位的,分两个批次安排。晃州镇所辖小学毕业的作为第一批次安排;在晃州镇以外小学毕业,要求回晃州镇学校就读的晃州镇户籍学生作为第二批次安排。初中第一批次学生“四类条件”都不符合的,由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随机派位或指定招生学校方式安排学位。初中第二批次入学只安排晃州镇户籍学生,按照“四类入学条件”顺序安排入学。其他非晃州户籍学生因城区学位紧张,不作学位安排,以户籍地就读为主。

七、申请材料要求

1.父母子女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

2.合法住房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备案、资料可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100%拥有产权的住宅性质房产(含祖辈房产),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3. 晃州镇辖区内,在属于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或其他合法在建住宅小区购买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证或已签订购房合同(在县房产局已备案)但未入住的非晃州镇户籍购房户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已实际居住五年以上的小产权房户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用电开户户头时间证明材料且开户户头的姓名与房产拥有者姓名一致、近半年水电费缴费凭证),所申请学位安排顺序,排第三类(无户有房)入学条件之后,第四类(无户无房)入学条件之前安排入学。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只签订购房合同(在县房产局已备案)且未入住的晃州镇户籍购房户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购房备案合同);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未实际入住的晃州镇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可按照第二类(有户无房)入学条件,以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或以第三类(无户有房)入学条件之后,第四类(无户无房)入学条件之前的顺序安排学位入学,如所申请学校学位不够,由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八、其他情况说明

1.经实际核实,祖(或外祖父母)孙三代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实际一起生活,且房产户主为祖辈的,可以祖辈的合法住房且实际居住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晃州镇户籍按第一类“有户无房”条件安排学位,非晃州镇户籍按第三类“无户有房”条件安排学位。(需提供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祖辈房产证明(或不动产电子证照))

2.全面做好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逐步建立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的入学方式,凡是已办理晃州镇居住证半年以上的,即可按照晃州镇划片招生办法中“无户无房”类安排入学,进一步简化入学要求。“四类入学条件”都不符合的,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回户籍地就读。

九、招生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七条措施》怀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招生、转学和学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阳光招生,保障学生入学合法权益。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45-6221133

县教育局综合教育股:0745-6265361

附件:晃州镇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晃州镇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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