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两需求一贯通”服务助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11:02 信息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晃单位,国有企业在晃公司:
现将《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两需求一贯通”服务助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8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两需求一贯通”服务助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精神,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两需求一贯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向开林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吴晓萌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杨长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袁艳君、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荣梓同志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金融办、县人防办、中国人民银行新晃支行、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优化办、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以战时状态、战时思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快审快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长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荣梓、李霞、金昌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抽调县政府办秘书室主任姚宁杰、县财政局杨长仪、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姚慧、县发展和改革局毛雨景、县优化办吴宏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彭雪、县自然资源局邱伟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姚荷仙、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袁超群、县政务服务中心何伟等同志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行政中心4号楼3楼会议室。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政策、资金“两需求一贯通”服务工作,下设七个专业工作服务组。县直各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履行好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督导组:负责情况调度、信息汇总、内外协调、部门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掌握了解企业(项目)审批服务以及政策、项目资金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项目)行政审批政策资金项目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督查督办、效能监管。(牵头负责人:杨荣梓、李霞、金昌海 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2.企业开办审批服务组:负责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等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人防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4.社会事务审批服务组:负责社会事务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
5.帮办代办服务组:负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其他有代办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委派驻企业(项目)帮扶特派员)
6.金融服务组:负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贷款等方面工作协调,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沟通,督促其及时主动、积极有序提供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新晃支行、县域各金融机构、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
7.政策(项目)服务组:负责及时梳理疫情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整理汇编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和县直部门提早谋划落实,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服务,加大项目谋划和包装以及争资争项工作力度,助力政策(项目)落地新晃。(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行政审批快审快批
1.全力推进“网上办”。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新晃政务”公众号等,在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力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网上办、不见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企业开工复工复产专区”,汇聚推介中央、省、市以及县级层面的扶持政策,通过“政务服务旗舰店”让企业在线备案申请开工复工复产,简化办事程序,实现企业开工复工复产备案“不见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2.开辟“绿色通道”办。对重点企业(项目)及防控重点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开辟提前预约、提前介入、随到随审的“绿色通道”,精减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采取“承诺+备案”模式,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审快办。实行“5+X”工作日模式,确保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在非工作日能办事、办成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税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3.实行“容缺后补”办。实行100%容缺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业务均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特别是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营业执照、土地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材料,原则上通过信息资源共享等途径获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
4.重点企业(项目)帮代办。对重点企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免费帮代办服务,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竣工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全周期的审批事项均可在协商一致后全周期代办,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对接,全程跟踪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代办审批手续。县委派驻企业(项目)帮扶特派员负责对应企业(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帮代办工作和帮扶政策宣讲、网上注册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委派驻企业项目帮扶特派员)
5.许可审批延后办。各类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提供保障企业的各类许可、年检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许可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相关企业可在一级响应终止之后的60个工作日内补办即可。(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6.告知承诺办。对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采用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的特种设备许可延续换证申请,实行承诺发证。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许可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建筑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网上申报或邮寄,原件核验可通过邮寄或视频核验。鉴于社保部门暂停参保单位缴纳2月份以后社会保险费,资质申请中涉及的人员社会保险暂不核查,据承诺内容予以认可,待疫情结束企业补缴后再行核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
7.压缩审批时限办。整合工商、税务、刻章流程,实现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通过联合审批、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承诺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手续。集成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过户等服务,不动产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8.创新评估评审方式办。严格依法规范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特殊程序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承诺时限的一半。疫情期间,对环境影响不大的项目和公益类项目实行不集中开会评审,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将电子版资料发送给评审专家进行审查,专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确认后,出具评估报告。涉及能评、环评、水评等中介评估评审事项,属于编制报告书的,采用函询、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评审,提高评估效率。(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9.落实“三即”承诺办。疫情期间,采取“服务前移+容缺承诺+后续监管”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项目)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等实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实现一般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准入即准营,新建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时即核发不动产权证,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在取得用地后即可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
10.改革“证照分离”办。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
(二)加强银企深度对接
建立健全银企对接合作工作机制、精准精细服务机制、银担(保)风险共担机制等,提高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三)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流向新晃
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符合县情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工作力度,科学谋划包装及落实好项目。
四、严明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力解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新设立企业开办(新上项目开工)行政审批或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全力疏通“堵”点,着力解决“难”点,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2.加强协调配合。各工作组和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战时纪律要求,坚持“一盘棋”思路,加快审批服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决防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推诿扯皮。
3.加强督导督办。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通报、约谈和问责机制,推行服务“好差评”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