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开放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18 16:33 信息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晃防控通〔2020〕3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开放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通告

按照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安全有序开放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通知》(怀防控发〔2020〕138号)精神,现将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开放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许装饰装修企业或承包人进入社区(村),对有需要装饰装修的业主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二、在新晃区域从事装饰装修的施工人员,必须是低风险地区的低风险人员,近期涉鄂人员暂时不能返岗或上岗。

三、对于有装饰装修要求的业主,必须到所住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村报告及申领《新晃侗族自治县室内装饰装修疫情防控三方协议书》,与承包人、社区(村)共同签署,并由社区(村)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四、社区(村)对签有三方协议的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社区(村)室内装饰装修人员通行证》,各社区(村)防疫服务点或物业公司依据《疫情防控期间社区(村)室内装饰装修人员通行证》进行出入管理。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业主承担疫情防控监督提醒责任,承包人承担员工管理主体责任,社区(村)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承包人必须落实防疫物资和防护措施,组织员工错峰出行,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消毒杀菌净化和施工事项的环境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

七、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各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认真遵照执行本通告。对不严格执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规依法进行查处。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管理状态。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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