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0:30 信息来源:新晃县医疗保障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6230897。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结合医保业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细化分解重点股室的政务公开内容和主要任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我局在今年公开了2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公开了我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查处情况,公开了我局目前执行的各类医保政策,公开了我局属于主动公开内容的重要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落实和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已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按要求履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在本年度内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6230897。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结合医保业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细化分解重点股室的政务公开内容和主要任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我局在今年公开了2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公开了我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查处情况,公开了我局目前执行的各类医保政策,公开了我局属于主动公开内容的重要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落实和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已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按要求履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在本年度内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市局最新文件更新公布的医保政策,并集中规范公开;根据市局规范,及时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了公共服务事项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网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新规定,积极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年度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误报等情况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市局最新文件更新公布的医保政策,并集中规范公开;根据市局规范,及时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了公共服务事项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网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新规定,积极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年度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误报等情况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明确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进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诉求。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ttp://www.xinhu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明确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进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诉求。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ttp://www.xinhu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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