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05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医疗保障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及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7.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机构设置

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4月,下设2个二级机构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

局机关下设5个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领导职数5名(可兼职),现有行政人员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事务中心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部参保登记部待遇保障服务部、稽核事务部、医药招采事务部、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现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9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核定主任1名。现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8名,其中主任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424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1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9.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收入较上年减少486.41万元下降3.4%。主要是因医疗救助项目、医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4247.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4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万元,其他支出29.25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486.41万元,下降3.4%。主要是因为医疗救助项目、医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217.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4万元,0.33%;卫生健康支出14144.64万元,99.49%;住房保障支出26.2万元,占0.18%。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1.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3766.0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经费51.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特殊病种、特药专家评审服务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稽核监管、中央、省、市交叉检查经费、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经费、医保服务大厅经办及规范化建设经费、档案标准化管理经费、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培训经费、网络及社会舆情监测、政策发布等短信平台经费、办公电脑设备更换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上级资金)12122.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县级配套)535.5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上级专项)897.6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特殊人群医疗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医疗保障;意外伤害委托经办服务费29.95万元,主要用于意外伤害委托经办服务;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及基金监管委托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18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医保征缴工作29.93万元,主要用于给乡镇的征缴工作经费;医保智能终端结算体系建设38.24万元,主要用于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智能终端结算,方便群众就医,同时提高对基金支付监管水平。其他人员经费3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独生子女奖励金及临聘人员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万元,其中,其他支出29.25万元,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2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0万元,2023年持平。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运行经费较稳定。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较持平,原因是公务接待量稳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3.6万元,拟开展医疗保障业务等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余额35.19万元,其中办公电脑、空调、打印机、家具共计35.19万元。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24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75万元,项目支出13795.2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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