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1年局机关、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08:35 信息来源:新晃县医疗保障局
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机关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人员分工和职能职责作如下调整: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姚小平(驻道丁村工作队队长)
副 主 任:向亚英(主持工作)
工作人员:钟东辛
职 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禁毒)、统战、无偿献血、普法宣传工作。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
股 长:姚琼丁
工作人员:叶 芳(兼党建办副主任)
职 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建、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
股 长:周 鑫
职 责: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医保政策解读。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
股 长:吴继煊
职 责:拟订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小康社会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金监管股
股 长:杨舟博
工作人员:蒲曾甲、刘 丽
职 责: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深化体制改革、政务公开、纪检监察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领导分工
主 任:李振东,主持中心全盘工作。
副主任:杨巧珍,分管综合部、财务审核部、参保登记部、结算部。
副主任:杨红满,分管待遇保障服务部、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稽核事务部、医药招采部。
(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机构
1、综合部
工作人员:张家根、杨先江
职 责:负责文件收发、归档;与政务中心对接;中心事项上传下达;政务公开相关;互联网+建设;中心材料撰写;办公用品采购上报;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审核结算部
部 长:李 宏
工作人员:姚春梅、刘 洋
职 责:负责基本医疗基金拨付;基金财务分析;基金报表填报;一站式结算资金拨付;一站式结算基金归集;基金预决算;异地就医转诊;异地就医个人报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待遇保障服务部
部 长:宋冬云
工作人员:彭建英
职 责:负责8号台窗口业务;慢病证申报、组织评审;特殊病种后台报账;特药报销;特殊人群待遇保障;生育津贴发放;参保死亡人员核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稽核事务、医药招采、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
部 长:唐 琼
工作人员:袁水英、田 榕、张雪芹、吴静兰
职 责:负责基金稽核;药品匹配审核;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考核;基金运行分析;基金分配;医药机构准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参保登记部
工作人员:冉 丽、文 婷、吴云卉、杨金凤
职 责:负责7号台窗口业务;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基金征缴;参保退费;特殊人群身份变更;残联、民政、乡村振兴局数据共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正副科级干部
徐 进:一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协助陈洪同志工作,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先江: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振东同志工作,具体负责事务中心综合部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钟永桥: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姚志勇同志工作,具体负责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明富:副科级干部,驻道丁村工作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机关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人员分工和职能职责作如下调整: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姚小平(驻道丁村工作队队长)
副 主 任:向亚英(主持工作)
工作人员:钟东辛
职 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禁毒)、统战、无偿献血、普法宣传工作。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
股 长:姚琼丁
工作人员:叶 芳(兼党建办副主任)
职 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建、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
股 长:周 鑫
职 责: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办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医保政策解读。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
股 长:吴继煊
职 责:拟订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小康社会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金监管股
股 长:杨舟博
工作人员:蒲曾甲、刘 丽
职 责: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深化体制改革、政务公开、纪检监察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领导分工
主 任:李振东,主持中心全盘工作。
副主任:杨巧珍,分管综合部、财务审核部、参保登记部、结算部。
副主任:杨红满,分管待遇保障服务部、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稽核事务部、医药招采部。
(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机构
1、综合部
工作人员:张家根、杨先江
职 责:负责文件收发、归档;与政务中心对接;中心事项上传下达;政务公开相关;互联网+建设;中心材料撰写;办公用品采购上报;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审核结算部
部 长:李 宏
工作人员:姚春梅、刘 洋
职 责:负责基本医疗基金拨付;基金财务分析;基金报表填报;一站式结算资金拨付;一站式结算基金归集;基金预决算;异地就医转诊;异地就医个人报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待遇保障服务部
部 长:宋冬云
工作人员:彭建英
职 责:负责8号台窗口业务;慢病证申报、组织评审;特殊病种后台报账;特药报销;特殊人群待遇保障;生育津贴发放;参保死亡人员核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稽核事务、医药招采、协议管理和价格监测部
部 长:唐 琼
工作人员:袁水英、田 榕、张雪芹、吴静兰
职 责:负责基金稽核;药品匹配审核;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考核;基金运行分析;基金分配;医药机构准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参保登记部
工作人员:冉 丽、文 婷、吴云卉、杨金凤
职 责:负责7号台窗口业务;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基金征缴;参保退费;特殊人群身份变更;残联、民政、乡村振兴局数据共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正副科级干部
徐 进:一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协助陈洪同志工作,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先江: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振东同志工作,具体负责事务中心综合部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钟永桥: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姚志勇同志工作,具体负责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明富:副科级干部,驻道丁村工作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