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20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工作决定,为上级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3.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工作。
4.承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指挥系统建设。
5.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实施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公安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6.负责全县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侦破;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7.负责处置全县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落实有关活动的保卫工作;依法对本县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8.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巡警工作,负责城区和城郊的治安巡逻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10.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协同相关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规划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和刑事基础情报信息建设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1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14.依法开展户政、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15.依法承担执行刑罚;承担看守、治安拘留、强制戒毒的管理工作。
16.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测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查纠交通事故。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全额拨款单位,设19个职能股室,19个职能股室为:7个中心——指挥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执法监管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监所管理中心、交通管理中心;12个派出所——晃州派出所、龙溪派出所、波洲派出所、禾滩派出所、中寨派出所、扶罗派出所、凉伞派出所、鱼市派出所、林冲派出所、米贝派出所、贡溪派出所、步头降派出所,本级有政法编制157名(不含交警),事业编制12名(不含交警),公务用车39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26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6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226.62万元,上升24.34%。主要是因为其他人员经费等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266.3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7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8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226.62万元,上升24.34%。主要是因为其他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266.3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78.19万元,占9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33万元,占4.81%;卫生健康支出118.93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167.89万元,占2.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668.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97.9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市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外包工作经费48.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2023年城市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给养费54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全年给养费保障;警犬基地日常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警犬基地日常运行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违法犯罪打击效率,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涉毒特殊人群收治费20万元,主要用于涉毒特殊人群收治,保护社会治安长治久安;专项业务经费57.49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应急救灾反恐、人力情报建设奖励,确保社会治安长治久安;一村一警一辅警服装经费15.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一村一警一辅警服装配置;一村一警一辅警工作经费13.7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一村一警一辅警工作正常开展;交通事故人、车鉴定费4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当事人或车辆的技术检验鉴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我县道路有序畅通;交通违法举报奖励5万元,主要用于动员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我县道路有序畅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22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其他人员经费2055.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人员经费正常发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4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15万元,下降5.7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减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38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6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8.34万元,项目支出2597.9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