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半年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6-28 10:08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4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开展理论培训。4月24-26日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的视频培训会,并分组开展研讨。此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为美丽新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二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班子开会坚持会议有领学,有讨论、有落实。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站股室,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截至5月底,巡察反馈我局3个方面12类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上,《新晃侗族自治县一般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过会,并分别以两办、生环委名义下发文件。在县委第十五次常委会上,送审通过《2024年新晃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保优争先”工作方案暨“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及《考核细则》,聚焦水、土、气协同治理以及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整改,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
3.大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洞庭清波”及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督导,严格督促按照时限要求如期保质完成任务。2024年上半年,我县迎接了省委环保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目前共接到3起交办件,其中省委2起交办件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1起交办件阶段性办结。督察前期做了大量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未出现重点交办件及典型案例。
4.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指导服务,提升企业治理污染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县级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市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2个。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考核资料整理,并已提交省厅审核。开展“春风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10起,2024年上半年,先后出动监察执法人员249余人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个,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杜绝“人情案”,下达各类执法、管理文书13余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受理环境投诉6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全县没有因监管执法不到位致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
5.严密防范水、气、土环境污染风险。空气质量方面,1-5月份,总有效监测天数150天,轻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1天(年三十夜燃放烟花爆竹),优良率98.0%,PM2.5浓度2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40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2.60,较去年同期3.26降低20.12%(优于去年同期),全市排名第5。地表水水质方面,新晃水厂(塘湾大坝)、蒋家溪、白水滩(出境),姚文田大坝(饮用水源)4个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开展新增饮用水地划定工作。三是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将对新增的7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标准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推行建筑工地和重点建设项目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标准。二是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对华东、顺发、秦箭、建新建材、自强、锦程新能源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现场督查,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土壤污染方面,2024年我县需完成1.58万亩污染耕地治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目前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方面,完成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申请文件及相关监测结果的上报,我县变更为“一住两公”的重点建设用地共2地(新晃人民法院鱼市法庭项目、新晃安盛矿业有限公司丁字坳村变更住宅)2块用地,正在落实土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6.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在6.5环境日期间,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传播绿色理念,发放环保宣传册、环保生活用品,倡导百姓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在高考期间环委会将禁噪职责分解到各主管部门,加强高考期间禁噪巡查,为广大学子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同时加强信息宣传报送,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空气环境质量周报“”、饮用水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案件公示等专栏,”让广大群众了解监督环保工作。今年我局在省市网站及各类市级以上新媒体发表生态环境信息24篇(次),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生态环境信息9篇,在省级媒体发表生态环境信息3篇,在市级媒体发表生态环境信息12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突出环境隐患依然存在。矿山裸露山体修复、秸秆焚烧、小散畜禽养殖污染等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和解决。二是完成怀化市地表水质重返全国前30名难度大。主要存在污水直排、雨污混流、管网错混接、管网缺陷(破裂、变形、腐蚀等)等问题,未做到应纳尽纳,水质同比呈下降趋势。三是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有待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有时出现部门权责不够明确、职能重叠等状况,影响和制约了工作合力形成。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理顺环保监管体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推进强化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厘清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责任关系,强化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职能分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切实承担辖区本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
2.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利剑行动、守护蓝天”专项行动。按照《2024年新晃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保优争先”工作方案暨“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及《考核细则》,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紧围绕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成果巩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提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等标志性战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舞水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为怀化地表水质重返全国前30名作出新晃贡献;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开展矿山整治和尾矿库治理,推进“利剑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守护蓝天”行动,持续巩固空气环境质量保护成果,特别是冬春季节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的守护,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不下降。
3.全力推进水质改善工作。一是加强污水管网治理,尽快推进考核断面涉及的污水管网系统治理,整改污水直排、雨污混流、管网错混接、管网缺陷(破裂、变形、腐蚀等)等问题,从源头截断下河污染源。二是健全情况通报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和部门责任,加大巡河频次及范围,加大查处向河流乱排乱倒行为。三是加强河渠清四乱整治,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排污、违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并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河流整治效果。四是加强与玉屏、芷江邻县联动协作,妥善应对跨区域河流水环境污染,共同推动舞水流域管理落地落实。
4.大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以柴油货车、露天焚烧秸秆、餐饮油烟、城市扬尘等为重点领域,以细颗粒物(PM2.5)等为重点因子,以特护期(当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为重点时段,开展“守护蓝天”行动。特别是中元节期间,职能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宣传移风易俗宣传,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整治措施实、治理成效明,全力推进新晃空气质量大提升。
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指导服务,无事不扰,提升企业治理污染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增强企业生命力。对重大产业项目,坚持提前参与,跟踪服务,把好评审关、选址关、验收关。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工作,特别是网上申报事项的业务培训,提升企业自主填报能力。加强与省厅、市局的对接,争取出台相关优化政策和项目资金,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