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7-06 15:5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狠抓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主动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位推动,压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5月县委书记周重颜主持召开2023年生环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向9个责任单位交办了突出问题任务清单。在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对县考核细则》,通过细化分解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指标,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方案》,调度部门乡镇力量,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方面,截至6月底,有效监测天数181天,优良天数174天,轻度污染7天,优良率96.1%,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地表水水质方面,新晃水厂(塘湾大坝)、蒋家溪、白水滩(出境),姚文田大坝(饮用水源)4个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达标率100%。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宣传宣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中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学思想、悟原理。除邀请县党校老师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外,局党组还研究制定2023年学习大讲堂方案,要求站股室负责人开展授课活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生态环境业务知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基层党建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span>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整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洞庭清波”及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督导,严格督促按照时限要求如期保质完成任务。在5月16日在全县第一次生环委会上,我们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3个问题、历史遗留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及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的3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以问题交办的形式落实到9个责任部门,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整改销号。
4.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窗口服务及监管工作水平。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环保窗口,进驻20项事项服务,印制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窗口服务指南》,对重大产业项目,坚持提前参与,跟踪服务,结合环保监管和整治,强化指导服务,提升企业治理污染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县级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50个,市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2个。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予以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所办案件中免罚1起,从轻、减轻处罚7起,免罚、从减轻罚款金额近110万元。开展“春风行动”,邀请专家下企业纾困解难5起,如针对企业提出不会使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端)的问题,新晃分局联系相关专家,召集全县所有涉在线监控企业召开了新晃县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培训会。加强执法监管,后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24余人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6个,受理环境投诉12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5.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营造氛围。在6.5环境日期间,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在县政协牵头下,联合住建、城管、农业等单位,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超市,传播绿色理念,发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环保生活用品,倡导百姓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在高考期间环委会将禁噪职责分解到各主管部门,并通过红网、短消息群发、融媒体中心等平台,推送《高中考期间县域环境噪声管理公告》,为广大学子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 “空气环境质量周报、饮用水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案件公示等专栏,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在高铁、高速出口及城区显著位置,制作各类大型环保户外公益广告,重点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同时加强信息宣传报送,我局在省市网站及各类市级以上新媒体发表生态环境信息33篇(次),在国家级媒体发表8篇,在省级媒体发表14篇,在市级媒体发表11篇。
6.开展3个自动水质监测站建设。按省厅要求,抢抓时间工期,6月底前完成新晃水厂、蒋家溪、姚文田大坝3个断面的通路、通水、通电、通网及土地平整,即“四通一平工作”,为水质自动站主体工程建设夯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突出环境隐患依然存在。矿山修复整治、秸秆焚烧、小散畜禽养殖污染等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和解决。二是完成空气质量年度任务压力较大。受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工地施工以及餐饮油烟污染等影响,加上有一定外来颗粒物传输影响,造成单项指标PM2.5、PM10等指标数值偏高。空气质量同比呈下降趋势。三是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亟待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有时出现部门权责不够明确、职能重叠等状况,影响和制约了工作合力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1.进一步理顺环保监管体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推进强化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厘清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责任关系,强化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职能分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切实承担辖区本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
2.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利剑行动、守护蓝天”专项行动。按照《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紧围绕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成果巩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提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等标志性战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舞水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矿山整治和尾矿库治理,完成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进“利剑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守护蓝天”行动,持续巩固空气环境质量保护成果,特别是冬春季节特护期环境空气质量的守护,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不下降。
3.全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关于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方案》要求,组建扬尘污染治理、移动源及油品油质管控、工业污染源治理、禁燃禁烧等4个工作专班,建立台账,实行月通报制度。并由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等部门成立督导小组,定期对各专班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督导,针对关键环节和工作着力点,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整治措施实、治理成效明,全力推进新晃空气质量大提升。
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职能。将执法机构基本支出、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履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强化硬件建设,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移动执法智慧办案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执法亮点。年底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创建。
5.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成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程要求,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每三年须进行复检,组织协调部门做好迎检基础工作;二是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生态人文高地,弘扬生态文明文化,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积极筹备启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