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27 14:56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主动推进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督察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迎来中国共产党100年华诞之际,局党组安排部署了全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面的工作,组织专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负责,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分别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4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11月份县委宣讲团在我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宣讲,加深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建立的历史功绩、形成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积累的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推进新征程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深刻认识。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原原本本学习党章规定、党史,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次、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使党员干部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提高站位,坚决落实生态环境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细化分解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目标指标,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夯实环保基础,第十七届六十五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1年新晃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夏季攻势”任务清单》《2021年新晃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新晃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2021年新晃县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方案》《新晃县建立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等系列工作方案机制,第二十五次县委常委会对此项工作再次进行部署推进,将2021年度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清单进行细化分解,下发到各部门乡镇。

(三)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2021年夏季攻势任务涉及六大类共25项任务,目前已完成五大类22项任务,完成的22项任务包括:乡镇13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鑫峰矿业米贝金矿尾矿库、新晃德鑫矿业半江铅锌矿尾矿库和碧林矿业中寨牛场尾矿库3个尾矿库整治;白云环保和三鑫钡业2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问题整治;晃州镇水洞村阔鸿采石场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晃州镇柏树林村和凉伞镇美老村2个村完成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禾滩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另有林冲镇、中寨镇、波洲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在全力推进之中。县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空气环境质量方面,1-10月总自然天数304天,优良天数297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7%。全省排名47位(共90个站点)。我县纳入地表水考核断面的鱼市、蒋家溪、白水滩断面100%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无劣Ⅴ类水体,保持稳中向好趋势;姚文田大坝(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比例均保持100%,全县无水污染事故。

(四)强化整治,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2017年以来,我县共收到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5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4件、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2件,以上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未留下未整改完成的隐患。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晃交办1件信访交办件、1件督察组下沉交办件,其中信访件为不属实举报件已当天办结,下沉交办件于2020年12月办结,办结率为100%。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在湘期间对晃交办信访件3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五)监管和整治两手抓,强化指导服务工作。结合环保监管和整治,强化指导服务,提升企业治理污染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增强企业生命力。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上马,坚持提前参与,跟踪服务,把好评审关、选址关、验收关。截至目前,市局审批我县项目6个(报告书4个,报告表2个),县级审批报告表项目5个,登记表备案项目22个。10月21日,《湖南新晃工业集中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新晃工业集中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园区调规获得批复。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先后出动监察执法人员680余人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12个,受理环境投诉35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下达各类执法、管理文书50余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累计处罚金额20.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560元。二是开展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整治。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开展了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的整治,在9月底完成整治并通过省市联合专家组的验收。

(六)以项目为带动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我局的帮扶点是中寨镇头家村,我局及时派驻人员开展工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入户工作,解生产生活情况,嘘寒问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向农户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乡村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做好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以项目为带动,全面完成美老村和柏树林村2个村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在美老村投资120万元,建设了50套单户型污水处理系统,完成了62套厕所改造及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完成了7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在柏树林村投资40万元,建设了10套单户型污水处理系统、完成了90套厕所改造及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完成了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消除畜禽粪便乱排现象,生活垃圾得以及时清运。

(七)立足生态环境职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建立容缺受理机制,方便企业办理环评手续。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推进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简易办、一次办、网上办”,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全面提升办事效率。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处罚尺度,杜绝执法随意性,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输入性污染难以控制。新晃毗邻贵州铜仁,舞水经贵州流入我县,虽然全县地表水整体水质为优,但受上游输入性影响,舞水河断面监测经常出现总锰超标现象;我县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接壤,虽然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但输入性影响时有发生,加上县域机动车排放、建筑交通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等因素,造成单项指标PM2.5、PM10等指标数值偏高。  

二是突出环境隐患依然存在。去年以来,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但由于我县是传统农业县,秸秆焚烧、小散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和解决。

三是大环保格局还未完全建立。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有时出现部门权责不够明确、职能重叠等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工作合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全面压紧压实。

三、下一步打算

(一)保持高压态势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通过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依然不少,诸如秸秆焚烧、矿山整治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上级督察反馈的问题急需整改,要马上对前段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展开的自查自纠,抓紧整改,确保整治成效。我们要以省级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监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全力实施《新晃侗族自治县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工作方案》及创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针对水、气、土方面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对建筑扬尘、餐饮业油烟的管理,推广城市生活锅炉清洁能源,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平溪河饮用水源地各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相应的标准,加强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矿山整治修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针对部门乡镇进展缓慢的现象,将提请两办督查室对相关部门及时展开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已经完成,我县将按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将建设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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