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米贝苗族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09:19 信息来源:新晃县米贝苗族乡
关于成立米贝苗族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工作专班的通知
乡属各单位、各村:
根据《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攻善“播台赛”工作方案的通知》(晃办〔2023〕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构建乡主责、村主抓的集体经济发展组织体系和机制完备、措施有力、健康持续、监管到位的集体经济发展管理运行体系,结合米贝苗族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禹红波(乡党委书记)
彭显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序军(乡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成 员:王 超(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天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黄娅群(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志强(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黄光明(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睿(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吴先凡(副乡长)
蒲粒鑫(副乡长)
张金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朱学友(乡财政所所长)
朱洪乐(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各村书记
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蒲粒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张金涛为专干负责日常事务,各村副书记(副主任)为村级联络员。
专班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村集体经济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统一指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针对上年度集体经济积累10万元以上的村,充分整合村集体现有资源、资产、资金,通过扩大产业规模、发展新项目等,推动“三资”利用最大化,最大限度保值增值。针对上年度集体经济积累10万元以下的村,采取发展产业、发展项目、创办实体、股权合作等形式,扩大收入来源。针对上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以下的村,由乡班子成员实行责任包干,逐村分析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对确无发展资源、无收入来源的村,通过联合创业、异地置业等形式,“一村一策”找路径。确保到2023年底,各村至少有2种增收渠道,各村年经营性收入必须达到8万元以上,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积累5万元以下的村。
乡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对上、对下信息沟通对接,负责会议组织、资料收集信息报送、跟踪调度等工作。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一是牵头指导各个村级合作社全面规范规章制度,全面理清资产、账务。二是立足资源禀赋,围绕“一村一品、一村一特”,指导各村按照实际情况大力发展烤烟、黄精、黄牛等主导产业,以及特色水果、生态畜牧等特色产业,不断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三是组织和指导对村集体与农户、合作社、其他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核查梳理,对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建立不规范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股权不明晰的全面进行规范。
乡财政所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健全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使用,严格按《新晃县村级集体经济可分配收益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要求执行。二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核算上实行分账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到票据、账目、金额“三相符”。
乡纪委工作职责:强化追责问责。对因管理不善、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村集体“三资”流失损失的村,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违法使用村集体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展受损的,经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综合认定后,可按容错纠错机制处置。对每年未完成集体经济增长任务的村,由党委书记对包村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对研判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进行调整。
附件:村集体经济联络员名单
附件
村级村集体经济联络员名单
序号 |
村名 |
负责人 |
联络员(专干) |
备注 |
1 |
烂泥 |
陈云青 |
蒲庆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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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李桥 |
蒲学惠 |
蒲秋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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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界 |
蒲润华 |
蒲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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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富家冲 |
蒲 炜 |
钟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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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米贝 |
吕明军 |
蒲明勇 |
|
6 |
练溪 |
杨云端 |
蒲学洲 |
|
7 |
碧朗 |
杨序志 |
田 湘 |
|
8 |
团结 |
吴志培 |
杨天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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