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09:10 信息来源:凉伞镇
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全县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务专干定向公开招聘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名,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1名,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3名,面向大学生村务专干公开招聘1名。岗位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10月31日);
7.其他要求:
(1)考核招聘对象为在本县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2)公开招聘对象为在本县任职满1个任期(2017年换届当选且一直任职至今)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务专干。
8.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近三年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次在一般及以下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务专干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村(社区)干部所在村近三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
(3)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
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得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301室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报名。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民政、卫健、信访、市场监督、应急、审计、税务部门意见,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与考试
1.考核招聘
(1)量化考核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考核招聘考察组成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任职资历、文化水平、工作业绩、奖励荣誉、群众认可等方面,满分100分。
考核招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并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体检人员名单按考核量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若考核量化成绩相同则以考核量化成绩中表彰奖励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公开招聘
(1)笔试
招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并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加农村工作相关知识,共100分。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综合成绩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体检人员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得录用。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该招聘计划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表现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反应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可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晃的考生须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晃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返晃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佩戴口罩(自备)、提供全省通用绿色健康码,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做到讲究卫生、遵守纪律、文明出行,保持间隔距离。
(二)考生报名以后须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招聘领导小组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考试相关信息将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网站公告信息或考生电话关机、停机影响自身考试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745-623233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6222576),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45-626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