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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7 15:58 信息来源:新晃县鱼市镇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委编委、市委、市委编委关于乡镇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有关要求,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乡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已设立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一律撤销。
经研究决定,对我镇党委、政府现有的所有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清理后,我镇不再设议事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