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工业集中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31 20:04 信息来源: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新晃工业集中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新晃工业集中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新晃工业集中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性质:调扩区
4、拟建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
5、项目概况:新晃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包括前锋工业园、酒店塘和柏树林三个片区,根据集中区近年发展情况,酒店塘片区和柏树林工业园基本为已建成,且按原有的规划布局落实,本次酒店塘片区和柏树林工业园用地不进行调区扩区。前锋工业园片区为工业集中区主要发展用地,本次仅对原核准的前锋工业园片区用地进行调扩区。
6、环境影响:营运期不利影响主要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在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上述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本次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扩区的意见和建议;
(2)目前该工业集中区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本次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扩区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接受?
(4)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次调扩区建设?
(5)对本次调扩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方式主要是以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及实地走访的方式为主,配合采用公共媒体,如报纸、公共网站进行公告。欢迎您对本次调扩区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网络填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佘力
电 话:0745-6521868
通讯地址:新晃县鱼市镇鱼市前锋联合村
邮政编码:419200
电子邮件:853340453@qq.com
评价机构:湖南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31-85584019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
邮政编码:410000
电子邮件:caizinihao@sina.com.cn
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