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鱼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5:44 信息来源:新晃县鱼市镇

 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鱼市镇通过“新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领导信息类10条,内设机构类1条,人事信息类2条,财政信息类4条,规划计划类2条,文件通知类4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鱼市镇没有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落实、办理程序和办理数量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六办三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级相关要求,建立信息发布“三审”联络制度,由党政办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终审,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与上级对接,优化平台设置,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及时做好平台相关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时效实效、内容质量、公开流程等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对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等情况的进行约谈,对出现严重问题或泄密的进行责任追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同时,对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突发事件、热点事情、敏感问题,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应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价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为了公开而公开的惰性思想,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分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二是部门协调配合度有待提高。具体业务部门对需要公开哪些方面的事项并不知晓,导致了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的客观现象,也造成了“办公室无内容可公开,部门不知道应公开什么”的混乱局面,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持续保持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的“高压”态势,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门户网站、管理到位、运用规范,切实守好政务公开“安全关”。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果。锚定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到高质量、高频次发布应急管理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性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鱼市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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