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海艳同志辞去步头降村支部委员及村委委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5 16:15 信息来源:新晃县步头降苗族乡

关于同意李海艳同志辞去步头降村支部委员及村委委员职务的通知

步头降村党支部、步头降村民委员会:

因李海艳同志书面申请辞去步头降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职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李海艳同志辞去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步头降苗族乡步头降村支部委员会委员、新晃侗族自治县步头降苗族乡步头降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按照补选程序,及时开展补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步头降苗族乡委员会  步头降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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