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姚敦华、姚源康两位律师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15:31 信息来源:新晃县公安局
为切实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公安部《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范》、《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公安厅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律师参与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聘请湖南西南律师事务所姚敦华、姚源康两位律师为我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聘期两年(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3月5日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名单: 姚敦华:男,湖南西南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源康:男,湖南西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