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5-01-03 11:46 信息来源: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障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为核心任务,扎实  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2023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省营商环境评价全县各指标考核先进单位、怀化市常态化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先进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大招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一、2024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市场主体2024年度报告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通过官方主流媒体、手机短信、印制年报通知单、实地走访各乡镇、窗口提醒牌等进行年报宣传。2024年,全县企业需要报送年报户数为2711户,已报送2695户,企业年报率达到99.41%;全县农专需报送户数为350户,已报送340户,农专年报率达到97.14%;全县个体需报送15662户,已报送15506户,截至目前个体年报率达到99%。二是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至2024年10月22日,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均已完善,部门覆盖率95.24%,任务完成率84.7%,结果公示率78.1%,部门联合任务占比率52.94%。三是持续发力助力市场主体信用提升。2024年我局信用监管股对“列异”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企业年报公示逾期“列异”工作,对被“列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严把“三关”,做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截至10月22日,已审核通过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共13户。四是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日办结”,降低企业开办成本。2024年市场主体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企业登记677户,实现“零见面”办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共办理简易注销194件;2024年为677户企业免费刻制公章1354枚;基层市场监管所办理“企业登记”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177户。截至10月,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总数20491户,2024年净增1480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4.37%(任务数为1418户)。实有企业3572户,2024年净增515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32.05%(任务数为390户)。个转企完成15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五是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大环节为主线,今年走访相关企业、商户和集体等单位50余家,出动相关工作人员130人次。截至2024年10月22日,我县发明专利拥有量60件,发明专利拥有量比上年度增加6件,申请商标注册242件,注册126件,有效注册量1173件。向企业宣传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专利质押融资、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等政策,目前老蔡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专利质押1000万正在办理中。指导湖南侗都米业有限公司、湖南牛丰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利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晃沛霖龙脑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新晃国药龙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使用“新晃红米”、“新晃黄牛”、“新晃龙脑”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协助老蔡食品有限公司、新侗新锦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申报湖南省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六是扎实开展质量强县建设。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共组织对全县生产、流通领域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100批次,涉及成品油、建材、农资、电器、化肥、烟花爆竹等多个品类。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对小作坊和流通领域的食品(糕点、粽子、桶装水、月饼、大米、菜籽油等)以及本地生产企业生产的牛肉制品、豆制品等进行监督检验205批次,合格率100%。对市场上的肥料进行监督检验共20批次,其中有2个批次不合格,剩余批次均合格。计量检定方面,根据使用单位申报的计量强检计划,本年度共完成检定计量器具2881台件,其中衡器67台件,天平10台件,电能表85块,压力表405块,加油机308枪(次),水表1909块,血压计55,定量包装12批次。

    (二)严守安全底线,保障民生福祉

    一是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在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大米、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推进长江流域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专项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或自查,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24年共检查了1123家生产经营主体,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其中责令整改12家,对经营过期食品的15家立案查处,结案6家,罚款0.55万元,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发现一般隐患12个,已责令改正到位。受理投诉举报41起,已处理食品安全投诉39起,其中处理全国12315系统37起,处理现场投诉2起,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56次,发现问题2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其中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风险隐患28条,学校食材配送公司风险隐患2条,学校食堂托管企业风险隐患2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立案查处4起,没收违法所得2.55万元,处罚人民币2.601万元,共计罚没款5.151万元。按照4批次/千人的标准,2024年我局共计划完成762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目前已完成抽检样品671批次,合格656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97.76%,不合格食品后续核查处置工作已启动,抽检结果均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是筑牢药品安全防线。2024年,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经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文件,明确监管任务,压实监管职责。开展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校园周边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  企业共78家次,责改企业12家(其中立即整改到位10家),一般程序案件立案12件,结案8件。完成药品抽验21批次,其中经营环节6批次,使用环节15批次,任务完成率100%;我县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5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2份。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使用单位198家次,医疗器械零售使用单位198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20家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1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13家;办理药械化违法案件10起,其中药品3起,结案1起,共计罚没款5162元,到位罚没款162元;医疗器械6起,结案1起,共计罚没款2000元;化妆品1起,结案1起,共计罚没款1000元,到位罚没款1000元。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督导企业落实药品质量与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2024年我县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是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范围,深入开展燃气、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2024年,股室先后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年关守护〔2024〕”、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特种设备灾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市场监管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及“两节两会”“五一、十一”、“质量月”等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检查单位146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排查一般安全隐患63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8条,已全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到位,一般安全隐患45条,已整改44条;立案查处5起,办结3起,罚没金额4.7万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四是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围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对危险化学品、燃气用具、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化肥等都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开展塑料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27家次;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检查化肥经营户25家次,农膜经营户8家次,农机经营户6家次;开展化肥监督抽检,共抽取20批次化肥,其中两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罚没0.96万元;协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肥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个批次化肥;开展燃气具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18家次;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户21家次,其中监督抽检11批次,产品质量均检测合格;开展钢筋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户6家次,其中监督抽检10批次,产品质量均检测合格;开展烟花爆竹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42家次。处理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合格交办任务2起,均立案查处,罚没800余元,全部按期完成后处理工作。全年处理消费者投诉23起,全部调解完成,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质量安全手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助力春耕期间农资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检查经营户21户;联合本部门的商广股会同卫健委、对全县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开展治理,检查经营户25家,医院4家;开展了对校园周边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等商品使用误导性表述或夸大性用语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检查;开展了对房地产领域不正当有奖销售及虚假宣传行为的检查及物业收费的检查;8月初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对辖区供水、电、气4家占有独特地位的企业召开了-规范全县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事业凭借垄断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及服务行业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会,并一一下发了告诫函。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短信向广大群众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对完美、无限极3家直销网点开展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紧盯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围绕米面油、肉蛋奶、感冒发热类药品等商品服务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波动趋势,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7人次,已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9家。开展清明节前殡丧服务及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对我县仅有一家经营性质的盘龙陵园殡仪馆价格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开展五一假期价格监督检查,五一假期检查针对旅游景区和热点商圈商品销售、周边餐饮、宾馆酒店民宿、停车服务等热门消费场所为主,对经营者明码标价情况监督检查,宣传法律法规。发放“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40余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人次,开展市场巡查7次,检查市场主体23家。

    三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今年以来,我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咨询、来电、来人、信函、12345县长热线、全国1231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各类信息共计302件,其中接收消费者投诉2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万余元;接受消费者举报55件,转相关股室、所立案调查2件。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检查商家550家,户外广告468条块,监测广告1167条次。其中检查公立医院25家,美容美发机构138家,监测各类广告1167条次,广告违法率为0。我县无评书机销售和评书机暗藏“神医”“神药”虚假宣传行为,拆除违法违规广告牌1块,未发现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指导企业2家,排查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经营者27家次,未发现传统媒体广告和直播带货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违法行为。办理广告违法立案2起,结案2起,罚款0.16万元,办理举报投诉18起,整改18起,消费者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通过全面审视2024年度市场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譬如在应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过程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数量有增加趋势,还需上级部门开展相关业务指导。二是加强基层人员和经费保障,市场监管工作任务重、战线长、范围广,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有力防线,在人员和经费保障方面还需上级部门更加有力地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充实监管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监管效能。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信用监管、风险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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