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09:23 信息来源: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持续增强法治建设向心力

1.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所室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2.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印发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股室、各基层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3.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印发《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贯全年,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畅谈体会、互学互促,2024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2次,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10次。制发《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等平台各项学习任务,全局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聚焦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轻罚、免罚和不予强制“三张清单”,大力增强执法文书说理性。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明确监督内容,扩展监督方式,做到“执法到哪里、监督就在哪里”。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并通过文字记录、拍照、录像等方式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真正实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2.执法信息更加透明。进一步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一是事前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等信息。在本级政府政务服务集中办理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二是事中公示。在现场检查、执法办案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在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方式等内容,并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三是事后公示。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将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案件事实、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平台上进行公示。

3.行政处罚更加公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把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视为案件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统一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正确、合法、同案同罚,严格遵循案件讨论各项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年共组织召开案件集体审核讨论会议13次,集体研究案件27件,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2024年,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0件,结案109件,罚没款金额40.2万元,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已审结3件,无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案件。

(三)聚焦服务效能,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坚持“放”出特色、“放”出活力。企业退出与准入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受理后,企业可在0.5天内领取《营业执照》,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结率达到100%,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一次办好”。2024年,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企业登记677户,实现“零见面”办理。2024年,共依法按照程序办结行政许可2562件,行政确认4件,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总数20585户,净增1471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3.74%。实有企业3694户,净增532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36.41%。个转企完成16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5.57%。

2.坚持“管”出水平,“管”出实效。推动建立部门间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制定了《2024年度新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8月,县双随机办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了年度抽查计划,提高抽查计划覆盖抽查事项率。2024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均已完善,部门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结果公示率100%,部门联合任务占比率71.51%。对被“列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严把“三关”,做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2024年,通过审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共13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共受理咨询、来电来人信函、12345县长热线、全国1231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各类信息共计377件,其中接收消费者投诉315件,举报62件,转相关股室、所立案调查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

3.坚持“服”出实惠,“服”出质效。一是严格执法“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清单制度,坚持执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四项清单”,本着“不以罚款为目的、不以处罚画句号”的原则,对首次出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的违法行为时,由执法人员帮助检查对象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督促帮助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大环节为主线,走访相关企业、商户和集体等单位50余家,出动相关工作人员130人次,我县全年发明专利拥有量60件,发明专利拥有量比上年度增加6件,申请商标注册242件,注册126件,有效注册量1173件。继续推进“政银合作”模式,助企纾困,在银行大厅、政务大厅等区域提供证照注册打印、免费刻章、账号开设、金融支持等服务。

(三)聚焦“三品一特”,持续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线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大米、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推进长江流域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专项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按规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或自查,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24年共检查1123家生产经营主体,责令整改12家,发现一般隐患12个,整改到位12家,整改率100%,对经营过期食品的15家立案查处,结案15家,结案率100%。处理食品安全投诉39起,其中处理全国12315系统37起,处理现场投诉2起,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56次,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风险隐患28条,学校食材配送公司风险隐患2条,学校食堂托管企业风险隐患2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立案查处4起,没收违法所得2.55万元,处罚人民币2.601万元,共计罚没款5.151万元。2024年我县共开展监督抽检1045批次,完成率100%。其中合格1021批次,不合格24批次,合格率97.70%。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829批次,合格率100%。开展餐具消毒监测抽样8份,合格率100%。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829批次,合格率100%。开展餐具消毒监测抽样8份,合格率100%。上报食源性疾病619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7起,均已妥善处置。

2.切实加强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2024年,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经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文件,明确监管任务,压实监管职责。开展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校园周边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༯span>企业共78家次,责改企业12家(其中立即整改到位10家),一般程序案件立案12件,结案8件。完成药品抽验21批次,其中经营环节6批次,使用环节15批次,任务完成率100%;我县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5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2份。检查药品零售使用单位198家次,医疗器械零售使用单位198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20家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1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13家;办理药械化违法案件10起,其中药品3起,结案1起,共计罚没款5162元,到位罚没款162元;医疗器械6起,结案1起,共计罚没款2000元;化妆品1起,结案1起,共计罚没款1000元,到位罚没款1000元。2024年我县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3.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先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年关守护(2024)”、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特种设备灾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市场监管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及“两节两会”“五一、十一”、“质量月”等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单位146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排查一般安全隐患63条,已全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到位;立案查处5起,办结3起,罚没金额4.7万元,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切实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对危险化学品、燃气用具、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化肥等都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开展塑料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27家次;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检查化肥经营户25家次,农膜经营户8家次,农机经营户6家次;开展化肥监督抽检,共抽取20批次化肥,其中两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罚没0.96万元;协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肥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个批次化肥;开展燃气具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18家次;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户21家次,其中监督抽检11批次,产品质量均检测合格;开展钢筋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户6家次,其中监督抽检10批次,产品质量均检测合格;开展烟花爆竹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经营户42家次。处理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合格交办任务2起,均立案查处,罚没800余元,全部按期完成后处理工作。全年处理消费者投诉23起,全部调解完成,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聚焦普法责任,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

1.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重点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日”、6月“药品安全宣传月”、9 月“全国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化妆品科普宣传周”“12.4全国宪法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共发放《消费维权利剑》《消费实用宝典》《乘梯知识之遇到紧急情况怎么办》等各类宣传资料17000余份,悬挂条幅标语10余幅,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摆放展板20个,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有效提高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2.做优做实法治宣传。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政府刘立新副秘书长,县人民政府杨鹏县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玉超局长等参加启动仪式,与会人员观看《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主题宣传片,各县市区、直属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人及股室负责人到我县中医医院国医堂、黄精城中药材产业基地进行现场观摩,在宣传推广表演现场,表演者将传统技艺、民族元素巧妙地融入节目之中,为现场观众带来快板“药品安全 良法护航”、侗锦文化和特色产品推广表演和市场监管安全主题演讲等节目,在普及药品安全知识的同时,也推介了我县特色产品。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市场新兴领域的不断出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监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任务繁杂,专业性强,但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是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场监管领域难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抓法治思维能力提升。引导鼓励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二)突出抓法治服务质效提级。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精神,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综合运用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方式,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增强自我纠错能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突出抓行政执法能力提档。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案件回访、执法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在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柔性执法,让市场监管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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