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0:15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晃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及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安全评价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人事股);2、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股);3、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4、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5、火灾防治管理股;6、防汛抗旱股;7、工贸行业综合监督管理股;8、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9、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10、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11、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12、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核定编制数34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核定行政编14人,实有11人,核定事业编20人,实有18人)退休6人,临聘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晃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6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年收入较上年减少92.92万元,下降16.3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569.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4.8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92.92万元,下降16.32%。主要是因为人头经费减少,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69.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4万元,占7.60%;卫生健康支出17.05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24.07万元,占4.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4.82万元,占85.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464.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04.2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指挥中心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安全生产举报奖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防汛水文站建设及运维1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水文站建设及维护;森林防火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防治;专项业务费9.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业务运转;其他人员经费34.6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遗补、临聘人员、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意外伤害险5.5万元,主要用于投保应急管理系统在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7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50万元,上升57.61%。主要是因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增加(差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对去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主要是上级部门各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活动人数、次数保持去年的基本频率。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4.1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2万元,项目支出104.2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