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8 17:28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重特大突出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7)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8)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承办市、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我局作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污防股、行政审批股、督察协调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职人员26人,(其中局机关6人,生态环境监测站11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9人),退休16人,共计4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 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488.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8.8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 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0,事业收入 0,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上级单位补助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其他收入 0。2022 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 2003.68 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 年我单位部分收归市级管理以及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 年支出预算 488.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8.81 万元。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 2003.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562.4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1930 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 2022年我单位部分收归市级管理,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上级补助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8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 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0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 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488.81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8.81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处理污水检测、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评估、生态功能区考核委托监测、双创办公室工作、双创业务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专项业务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 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 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机关运行经费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233.4万元,下降 100%,主要是因为 2022 年我单位部分收归市级管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 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公务用车运行费 12),因公出国(境)费 0。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21 年减少 8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维护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 0;培训费预算 0;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工程类采购预算 0;服务类采购预算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2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488.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88.81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