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对《新晃县米贝乡富家冲村润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6 08:2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晃县米贝乡富家冲村润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5年2月26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山路93号
邮编:419200
联系电话:0745-2515913(行政审批服务股)
项目名称 |
新晃县米贝乡富家冲村润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新晃润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米贝苗族乡富家冲村藩家田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晃润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一条年产机制砂1万吨的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940m2,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产品堆放区、原料储存区、食堂、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少装修噪声和扬尘污染。 (2)废水 加强废水治理。厂区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禁止随意排放至周边水体。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对破碎车间、产品堆放区、原料储存区三面封闭+顶部封闭、全面水泥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水洗振动筛筛分,破碎机进、出料口设置洒水喷头喷雾装置,确保生产过程粉尘达标排放。 (3)噪声 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理后外售用作制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