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5:57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办公室,电话:0745-6222876。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已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按要求履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在本年度内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准确。2023年按时公布执法文书13份,行政审批批复12项,受理公示24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网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条例》新规定,积极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年度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误报等情况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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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明确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进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诉求。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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