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5 15:42 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环保局领导成员分工:将局党组、正副局长成员及分管事项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开。
2、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机构和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开。
3、环保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向社会公开。
4、排污费和监测费征收标准:将国家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以及省物价局发布的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等规定及时公开。
二、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情况。
2、本年度无政务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本年度公开新晃县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共52期。
5、本年度公开各类条例、管理办法、通知共7条。
6、本年度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条。
三、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
2、公开形式不广。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政务信息除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外,没有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四、今年的工作计划
1、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能按要求,经常更新。
3、加大信息公开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及时了解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