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5:40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审计局是新晃侗族自治县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在县长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负责新晃侗族自治县的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2.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或者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和建议。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并根据审计结果情况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依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①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②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县直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③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⑤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县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及开发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财政财务收支。⑥县政府管理的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⑦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4.向县政府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审计听证。

7.组织实施对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审计局设有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审计股、局法规审理股、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审计股7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一个。我局编制数23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0人,退休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晃侗族自治县审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晃侗族自治县审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7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收入较减少35.86万元下降5.0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支出预算:2024单位支出预算67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8万元。支出较减少35.86万元,下降5.0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7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14万元,占9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万元,占4.43%;卫生健康支出11.74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16.58万元,占2.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23.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50.3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中: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2.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按时发放;聘请中介机构协审3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审计费用;其他人员经费2.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遗属补助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专项业务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0万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4.76%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持平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量较稳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7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98万元,项目支出350.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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