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晃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11:57 信息来源:新晃县审计局
关于2023年度新晃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1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24年7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积极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的“下半篇”文章。
一是直面问题促整改。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并强化调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采取实招硬招狠抓整改落实。
二是压实责任强整改。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积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机制,把党管干部、纪律检查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审计整改。
三是完善制度推整改。将审计监督前移,成立专班、制定了重点建设项目联络机制,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了我县的红黄牌预警工作机制,将全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分解到审计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自己负责的项目进行联系服务,全面了解项目的建设内容及目标任务,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隐患,提前介入、提前纠正,边规范、边整改、边提高,规避风险,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好务。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的79个问题,截至2024年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71个,整改完成率89.87%。仍有8个正在整改。
(一)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调整幅度较大,且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的问题,县财政局做好2024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力求做到预算编制更精准。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时认真细致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突出预算编制的严谨性,更加科学、精细、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根据相关要求将支出事项细化到项目单位,增强预算的约束力,逐步减少财政代编支出项目。
2.关于预算收入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199.31万元的问题,非税专户行政性收入199.31万元已于2024年9月上缴国库。二是土地出让收入488.46万元未收缴到位的问题,2024年8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已将金都苑开发项目(新晃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鸿森商住楼一期(怀化宏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鸿森商住楼二期(湖南佰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3个项目的欠费完善补正资料送达税务局,税务局正对以上欠费依法予以追缴。三是利息收入30.75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的问题,2024年8月,各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共计30.75万元已全部划缴国库。
3.关于预算支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财政未及时安排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的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已支付9万元。
4.关于政府债务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导致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新晃县殡葬服务体系专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成,已实质性开工,截至2024年11月,债券资金已安排支付300万元。
5.关于财政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34.34万元未及时下达的问题,截至2024年9月,2023年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34.34万元中已下达 1220.38 万元,尚有913.96万元未下达,其中:中央资金2万元,省级资金872.96万元,市级39万元。上级预算指标未及时下达原因是部分属于统筹整合资金,部分属于收到时间晚于项目实施时间致已由县本级资金预先安排,部分属于上级预算指标单位未及时请款;二是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已支付72.41万元,支付进度8.1%。后续县财政将加强资金调度,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三是结转资金886.47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因预算一体化系统年中不支持指标收回,县财政局将在2024年年终结转指标时将2021年度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结转结余1.18万元和2021年度以前(含2021年度)基本支出资金结余624.39万元收回。四是疫情防控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支付疫情防控相关资金共计1176.10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工会经费未编制年度预算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步头降乡工会联合会未做年度预算,但2022年后工会预算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执行。
2.预算收入方面:一是凉伞镇政府、波洲镇政府公租房租金未上缴县财政的问题,已于2024年上缴。二是县城管局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0.02万元的问题,县城管局已于2024年8月将道路控掘修复保证金全额退付给湖南省优葩潮歌娱乐有限公司。
3.预算支出方面:一是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商科工信局、统计局等8个单位违规调剂、挤占资金91.36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退回县财政,并承诺今后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二是县纪委、步头降乡政府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费用的问题,县财政局2024年10月进行了全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要求各单位精准编制预算,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三是残联、贡溪政府、城管局等21个单位违规购买商业保险,涉及金额17.83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对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禁单位继续购买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商业保险,相关单位也承诺今后将不再购买相关保险。四是县妇联对“湘女关爱保”绩效监控不到位的问题,鱼市镇舒某某的“湘女关爱保”理赔资金2.3万元已于2024年5月赔付到位,今后县妇联将强化“湘女关爱保”等惠民保险的宣传力度。五是鱼市镇政府超范围资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涉及资金10.46万元的问题,镇政府通过扎实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浓厚参保氛围、压实工作责任、部门协同加大征收力度等方式,及时把最新的政策宣传到户,用身边鲜活的例子给群众做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的主动性。
4.财务管理方面:卫健局、教育局、步头降乡政府、鱼市镇政府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资产不入账,支出附件不全、往来款和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等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账务、补齐附件、清理了往来款和存量资金。
5.内部控制方面:一是卫健局、鱼市镇政府2个单位未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问题,已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按照“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制度。二是卫健局(疫情防控)部分防控物质未统一进行入、出库台账管理的问题,已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日常管理。三是卫健局自2019年起,未组织开展对卫健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根据年初方案,2024年10至11月卫健局对扶罗卫生院的收支情况正在进行内部审计。四是教育局对学校“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和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教育局今后将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并将2024年度教育系统“三公”经费控制数细化到了学校,2024年10月各独立核算学校的报账员、会计参加了财政局组织的培训,约谈县幼儿园相关责任人员3 人,制定了新的《新晃县学校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6.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鱼市镇政府2021年至2023年11月期间,鱼市镇政府违规安排工作日加班午餐和工作日连续加班未满4小时安排加班晚餐,涉及金额1.02万元的问题,1.02万元已退还,今后加强加班餐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加班餐管理规定。二是鱼市镇政府加班餐未经事前审批,涉及金额1.31万元的问题,已明确加班餐必须是非上班日或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加班部门分管领导向党政办报备,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按照加班餐标准统一安排加班用餐。三是鱼市镇政府违规以个人名义办理公车油卡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办理专车新油卡,并将原个人名下油卡作废。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重大项目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教育局重点项目办购入打印机2台,电脑1台,共计1.04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相关办公设备由教育局重点办工作人员在使用,按照相关法规移交给县教育局机关做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二是招待费计入差旅费或办公费等科目、2笔业务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不相符、重点项目办账务未能体现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和收入支出情况的问题,新晃县综合教育基地ppp项目前期经费的所有会计资料和已移交给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做账的财务复印资料整体打包,并且已经聘请新晃税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新整理进行账务处理。
2.重点民生资金政策执行方面:一是步头降乡政府高龄津贴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年满80周岁高龄老人未能及时申报高龄津贴,涉及109人的问题,通过院坝会、发放宣传单、工作群提示村支两委干部等方式对辖区内群众进行大力宣传和督促。二是县卫健局向死亡人员发放农村奖扶补贴0.29万元的问题,相关资金已退还。三是县卫健局2019至2021年应发未发60岁以上的计生奖励扶助补贴17.09万元,涉及人员70人的问题,农村奖扶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从国家PADIS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年度开始享受,因此申报前达到年龄发放的人员将不再补发。四是县卫健局为不符合规定人员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问题,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晃源集团固定资产计价不准确的问题,晃源集团已将“三资”注入的乡镇原粮站共三十三套仓储用房房地产账面价值计入固定资产。二是经投公司子公司特许经营权未入账的问题,新晃经投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取得的新晃县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计入资产账,新晃易洋燃气有限公司在2021年2月28日由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收购前为民营企业,特许经营权系政府无偿授权使用;收购后依据2021年2月28日湖南鼎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湘鼎专审字〔2021〕35号的专项审计报告入账,特许经营权含在了收购的总资产价值内。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步头降乡政府、鱼市镇政府、卫健局3个单位部分采购未通过电子卖场的问题,现已按要求执行电子卖场采购管理。二是鱼市镇政府、教育局2 个单位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采购固定资产和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鱼市镇政府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报备手续,县教育局文印室出租已报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局审批同意,于2023年缴纳文印室承包管理费用6.8万元,其余资金支付承包商货款后再行缴纳。三是卫健局超标准上限配置资产0.74万元的问题,已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四是新晃县人民医院、新晃县中医医院购买4辆负压型救护车因县卫健局未支付相关货款,车辆未能办理上户手续,闲置在医院车库,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额支付车款,并办理了车辆证件。
3.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鱼市镇政府河长巡河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的问题,露营基地污水排放已停止,沿河位置垃圾已清理,河道内垃圾已清理,以后持续加强宣传、加大巡河力度,开展常态化保洁。二是河长制考核资料图文不实,一图多用的问题,鱼市镇政府已将资料重新归档。三是鱼市镇政府4宗违法用地未处置到位,涉及耕地面积15.4亩的问题,已有2宗整改到位,1宗正在办理相关手续,1宗已经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四是鱼市镇政府5.14亩基本农田“非粮化”的问题,华南村修建农村道路“非粮化”问题鱼市镇政府已将道路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2月,县自然资源局确认鱼市镇落实进出平衡等方式净增耕地面积212.99亩。老黄冲村三佰佬组农村道路“非粮化”已落实进出平衡手续。五是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工作宣传不到位,存在野外违规用火现象的问题,鱼市镇政府已派人进行劝阻及制止焚烧秸秆,并对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200元罚款与批评教育。2024年1月12日起,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入户开展“敲门行动”宣传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工作。六是鱼市镇政府部分厕所改革不达标的问题,乡分管领导及专干及时对相关问题厕所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以本次审计为契机,举一反三,确保厕所革命工程发挥实效。七是村民随意堆放垃圾的问题,鱼市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国道、乡道旁垃圾堆放区进行了清理。八是对养殖户监管不到位,造成周边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鱼市镇政府组织干部前往现场督促养殖场对污染情况进行整治,结合县“地表水水质提升行动”有关要求,在鱼市镇范围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摸排整改,累计制止乱倒垃圾等问题3起,未发现较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日常巡查过程中,适时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审计要情、审计移送的处理情况
2023年呈报审计要情6篇。审计要情均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批转。根据主要领导的批示,县政府办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晃政办发〔2024〕2号),教育局对学校工程项目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县教育局约谈学校相关责任人员3 人,重新制定了《新晃县学校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县财政局也根据审计要情提出的建议,制定了2024年7月中旬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各独立核算学校)、乡镇人民政府报账员、会计的培训计划。县住建局2024年1至3月至组织开展了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建筑市场秩序。
四、尚未完成整改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还有8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涉及财政局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盘活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未及时安排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等4个问题,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收入未收缴到位1个问题,财政局、卫健局、商科工信局疫情防控资金缺口较大1个问题,鱼市镇政府4宗违法用地未处置到位、个别居民新建厕所未达验收标准2个问题,以上8个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型,整改周期较长,部分问题既综合且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整改难度大。
五、进一步落实整改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问题整改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审计部门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现场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让审计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2023年度未对产业开发区单独开展审计,在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也未发现产业开发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