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审计局关于刘绍忠任新晃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6:30 信息来源:新晃县审计局

新晃县审计局关于刘绍忠任新晃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于2023年6月至8月,对刘绍忠2019年10月以来任新晃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绍忠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新晃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监察、审计及高考专班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

1.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挤占培训费。

2.局机关廉政建设活动费用支出挤占工会经费。

3.资产账实不符。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5.部分支出附件不全。

(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

1.对学校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2.配置办公设备未经有关部门审核。

3.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对学校“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

2.超范围为局机关干部购买校方责任险。

(四)其他方面。

1.审计在抽查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时发现,县教育局仍有以下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

2.审计在抽查县幼儿园工程项目建设时发现,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虚假编制竣工验收资料。

3.县幼儿园存在两枚公章同时使用且管理混乱。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二)加强对学校的监管。

(三)加快对遗留问题的解决。

四、审计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新晃县教育局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新晃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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